夫妻協議離婚,一方私自賣房是否有效
離婚后妻子私自賣房合同,房產屬于妻子一個人的是有效的。
離婚后,房產判給一個人的,那么要拿著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將房產過戶到其中一個人的名下才能買賣;如果屬于夫妻共同的,那么售房時要夫妻雙方都到場才能辦理手續。
房產過戶流程
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申請材料準備好后,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后,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后便可拿到房產證。
北京兩限房離婚后一方可以私自賣嗎
不可以。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的由雙方共同支配,夫妻雙方對具有平等的權利。但這并不意味著,夫妻所作的任何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事情都必須事先經過另一方的同意。比如,在買菜、買衣服這些基本的生活支出方面,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單獨作出決定的權利,不管從實踐來說,還是從法律來說,這都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對于一些重大的事情,夫妻一方就不能單獨作出決定了。比如,夫妻一方不能不經另一方同意,擅自把家里大部分的存款用來購買樓房或者其他物品。也就是說,在所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數額較大的情況下,必須由夫妻雙方同意。
一般來說,如果所賣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由于賣房對于夫妻來說屬于大事,因此必須雙方都要同意才行。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賣房,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
離婚期間一方私自賣房都無效嗎
律師在處理案件時,經常遇到和房產由房主簽訂買賣合同,事后其配偶跳出來主張權利,認定買賣無效,前兩年,房價月月上漲,配偶不知情也成為房主翻悔的理由,那么到底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有效嗎?
我認為:這應當分別對待,不能籠統說對還是不對。
首先,房屋必須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這才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9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以及我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6條第4項的規定,共有的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也就是夫妻在賣房時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假如夫妻正在鬧離婚、或者因情感問題正處于分居期間,一方擅自實施賣方行為,顯然是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買房人在此種情形下仍然購買且尚未過戶入住,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
其次,《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所以假如上述情況變為一方擅自實施賣方行為,顯然是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但買房人已經合理支付價款且產權過戶入住完畢,這時雖然賣方配偶起訴法院,但買房人依據物權法106條精神完全可以拒絕其請求。
最后,由于我國不是英美判例法國家,具體的案件還應具體分析,最好是最高院出更詳細的解釋,避免同一案情,截然相反的結果。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一個人能賣嗎
對于共有房產一個人是不能私自賣掉的,共有房產以及其他的財產夫妻雙方可以共同的支配,但賣房這件事情事關重大,雖然我們在生活當中支配共同財產的時候,無須事無巨細的每一項支出都向另一半報備??扇绻唤浥渑嫉耐饩桶逊慨a給賣掉了,這種行為侵犯到了配偶的知情權以及財產權。
一、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一個人能賣嗎? 不能,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共同支配,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權利。如果所賣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由于賣房對于夫妻來說屬于大事,因此必須雙方都要同意才行。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賣房,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 按照法律來說,無權處分的行為原則上是無效的。但是法律也作出了例外規定,如果滿足下述規定,那么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就是有效的: 第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也就是說,他不知道所買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私自賣的。 第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也就是說,房子是以市場價格賣出去的,不能明顯低于市場價格。 第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也就是說,房子已經辦理了產權登記。 如果買房子的人同時符合上面所說的三種情況,也就是構成了法律所說的善意取得,那么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就是有效的。房子賣出去以后,是要不回來的。二、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怎么辦? 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怎么辦?這得分兩種情況看。 (一)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怎么辦?不構成善意取得可以要求返還。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賣房后,買房的人不能同時符合上面所說的三種情況,那么就不能構成善意取得。在不構成善意取得的情況下,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是無效的。夫妻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法院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并要求買房的人返還房屋。 (二)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怎么辦?構成善意取得可以要求配偶賠償。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賣房后,買房的人能同時符合上面所說的三種情況,那么就構成善意取得。在構成善意取得的情況下,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是有效的。夫妻另一方不可以起訴要求買房的人返還房屋。 但是,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那么在離婚時,另一方有權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損失。所謂的造成損失,是指賣房后所取得的款項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由賣房的一方用于個人消費。 總之,想要賣掉共有房產的必須是夫妻兩個人共同商量以后作出的決定。但是,對于善意取得該套房產的第三人來說,當事人并不清楚該套房產還存在著產權糾紛,房產證也已經正式的完成了過戶,法律上并不會判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只不過是,原則上賣房的當事人需要賠償給另一半造成的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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