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情形
可以適用公司人格否認的情形有:
1、財產混同。
2、人格混同。
3、公司資本顯著不足。
4、利用公司法人格以規避法定的或約定的責任與義務。
5、利用公司法人格為不法行為,如詐害債權人等。
6、實施不正當的控制,即一個公司通過對另一個公司在組織機構和財產制度等方面的控制而實施不正當的、甚或是非法的影響。
一、 公司人格的特點
1.公司是獨立于其成員的法律實體。公司經依法成立,便在法律上獲得獨立人格,使公司成為一個獨立的實體并與其成員的人格相互獨立,這是公司人格的最基本內容。因此,公司以自己獨立的名稱,表彰其獨立的存在。
2.公司財產與其成員財產相分離。公司具有的獨立財產是公司人格的物質基礎,也是公司人格不可或缺的要素和標志之一。公司財產雖來自于成員的投資,但其成員一旦把財產投入公司,就與這些財產相分離,這些財產成為公司財產,由公司來支配。
3.公司具有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不依賴其成員,而是取決于公司自身。由法律賦權,公司通過其機關為意思表示,以其代表人體現公司意志,由執行機關予以具體落實。因此,公司必有自己的組織機構,機構的渙散和缺失,必然對其意志和能力造成危害。
4.公司獨立責任與其成員的有限責任。即公司對其自身的債務負責,其成員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正是這種公司成員承擔有限責任和公司獨立責任使公司人格得到了充分體現,被譽為現代公司制度的基石。
二、公司人格的意義
1.公司人格的法律意義。公司人格使公司在法律上成為一個獨立主體,其猶如罩在公司頭上的“面紗”,將公司與股東以及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直接聯系阻隔開了,從而廓清了它們之間的權利、義務,確立了公司主體獨立的法律地位,明晰了公司的獨立責任和投資者的有限責任,確立了有效的法律責任機制。
2.公司人格的經濟意義。公司的人格使得公司獨立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將投資者的責任限制在其投資的范圍內,從而控制了投資風險,有效地刺激了投資,進而促進了資本的迅速集中和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并帶動了資本市場的形成和經濟管理的革命性變革,對社會經濟的巨大發展起到了十分巨大的推動作用,正是如此,才有人贊嘆以獨立人格為基礎的“有限責任公司是當代最偉大的發明,就連蒸汽機和電的發明都不如它來得重要”。可以說,公司人格通過有限責任制度得到了充分展現,具有不可估量的經濟意義。
3.公司人格的社會意義。公司人格奠定了公司的主體地位,并在衡平投資者與債權人利益的基礎上,使公司在現代社會迅速發展壯大而具有重大的社會影響,時至今日,公司對社會的影響已越m了經濟領域,而及于政治、文化、科技與教育諸方面,具有重大社會意義。基于公司的重大社會作用,我國現行《公司法》引入了公司社會責任的理念,在第5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三、公司的法律人格
1.公司是獨立于其成員的法律實體。公司經依法成立,便在法律上獲得獨立人格,使公司成為一個獨立的實體并與其成員的人格相互獨立,這是公司人格的最基本內容。因此,公司以自己獨立的名稱,表彰其獨立的存在。
2.公司財產與其成員財產相分離。公司具有的獨立財產是公司人格的物質基礎,也是公司人格不可或缺的要素和標志之一。公司財產雖來自于成員的投資,但其成員一旦把財產投入公司,就與這些財產相分離,這些財產成為公司財產,由公司來支配。
3.公司具有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不依賴其成員,而是取決于公司自身。由法律賦權,公司通過其機關為意思表示,以其代表人體現公司意志,由執行機關予以具體落實。因此,公司必有自己的組織機構,機構的渙散和缺失,必然對其意志和能力造成危害。
4.公司獨立責任與其成員的有限責任。即公司對其自身的債務負責,其成員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正是這種公司成員承擔有限責任和公司獨立責任使公司人格得到了充分體現,被譽為現代公司制度的基石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推薦: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轉繼承人是)
自書遺囑的形式要求(自書遺囑的格式是怎樣的)
轉繼承注意問題(民法典轉繼承的規定)
探望權問題(探視權的規定)
收養關系證明(收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