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寫明不給撫養費有效嗎?
協議離婚,如果雙方就一方不出撫養費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協議有效;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如果認為該約定符合當事人意思自治,也會予以支持。
一、撫養費可以一次性付清
1、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一般來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這不是絕對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應法律依據的,即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2、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撫養費的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正確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因此法院判決撫養費一次性給付的可能不大。
二、不給孩子撫養費
一是夫妻雙方協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訴。
另外,關于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簽訂協議不給撫養費是有效的,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時,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選擇分期付款,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要求,是由給付人自己的經濟條件來決定的。給付撫養費有一個大致的標準,這個標準并不是絕對性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協議上寫了不給撫養費,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可以先和對方協商,如果對方根據協議不給撫養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給付子女的撫養費,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離婚協議寫明不用給撫養費沒有效,因為要求撫養費是孩子的權利,父母雙方并沒有權利通過協議約定不給付撫養費。如果對方根據協議不給撫養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給付子女的撫養費,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離婚簽了協議不付撫養費是否有效?
離婚 簽了協議不付 撫養費 是否有法律效應? 離婚后簽協議約定某一方不付撫養費是有效的。 父親與母親在 離婚協議 中可以約定關于“ 撫養權 及撫養費”,是于法有據,合法有效的。但實踐中由于直接 撫養 子女一方的經濟條件發生了變化,撫養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響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長。此種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0條規定: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父親與母親在離婚協議中關于“原告撫養權及撫養費”的約定于法有據,該約定合法有效。但實踐中由于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經濟條件發生了變化,撫養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響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長。此種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 喪失勞動能力 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 傷殘 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綜上所述,父親與母親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子女由誰撫養,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是合法有效的。不管由父親方或者母親方撫養,都要出于對子女最好的考慮,給子女好的家庭、成長環境以及學習環境。
相關推薦:
離婚精神失常(為什么有的人離婚就瘋了)
離婚糾紛評析(社會工作者介入夫妻離婚個案分析)
離婚能回頭嗎(人一旦有了離婚的念頭 還會回頭么)
遺囑怎么寫才有效呢(如何寫自書遺囑才有效)
離婚一方反悔(簽了離婚協議一方反悔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