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假離婚逃避債務的方式是:離婚沒有真假之分,只要領取了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的,視為夫妻雙方已解除夫妻關系,此時對夫妻債務的認定,需要通過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協議或債務性質入手。如果夫妻雙方對債務均認定的,則為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離婚也需要雙方共同清償。
法律客觀:《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強制與教育相結合。對于執行借夫妻假 離婚 逃避 債務 的案件,執行人員應采取強制與教育相結合的方法。 (二)逕行采取 強制執行 措施。對于通過行政程序 協議離婚 的借夫妻假離婚逃避債務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可以逕行對其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 (三)通過審判監督程序認定其行為無效。通過 訴訟 程序辦理的借夫妻假離婚逃避債務的案件,這類案件雖然履行了 離婚手續 ,但在 財產分割 上明顯不合理,有財產一方不承擔債務,而無財產方卻承擔全部債務。對這類案件,我們應按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確定被執行人與財產證照持有者共同償還債務。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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