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孩子撫養權一般根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提供以下證據在爭取撫養權時會更有優勢:1、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比對方高。2、工作環境,本人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長。3、本人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4、性格修養,證明本人的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文化程度更高,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如果男女雙方無法協商變更孩子撫養權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變更孩子撫養權,存在法定事由的一般都能變更。一、起訴爭取撫養權需要哪些材料1、起訴狀原件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復印件經常居住地證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辦理信息;或由居委會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證明當事人從某年某月某口至今一直居住在江門市江海區某地,已居住滿一年子女的出生證明或DNA鑒定報告婚生子女撫養糾紛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或離婚判決書復印件特別提醒:請求變更、追索撫養費的,請以子女一方為原告,列明法定代理人3、當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請注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原告為涉外、涉港澳臺主體,或原告代理人為公民代理人時,須提交經公證部門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在本院工作人員前簽訂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4、證據材料當事人提交的書證用A4紙單面復印并整理成冊。5、證據材料清單詳細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稱、頁數及份數,并在備注欄注明各項材料是原件或復印件。二、放棄撫養權還能要嗎放棄撫養權還能要。有以下兩種方式:1、雙方當事人協商;2、依法訴訟;訴訟您需要舉證證明您適合撫養孩子,您撫養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一般情況下,二歲以內的孩子由母親撫養,二周歲以后,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如女方有不利于撫養子女的情形,是不可以變更子女的撫養權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三、變更撫養權的條件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起訴爭取撫養權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起訴狀、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證據材料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起訴。這是因為:這一在新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的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的處理問題,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之時不存在(或已解決)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因此,它不是原離婚案件訴訟程序的繼續,也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錯誤的糾正,所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起訴。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要什么證明:1、工作性質雙方的工作性質,取證證明哪一種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2、工作環境工作環境也很重要,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看雙方的工作環境更好一些,那個更利于帶孩子。3、收入狀況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證明雙方經濟上的差異。4、居住條件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5、文化程度一般在教育上都是有差別的,高教育更利于對孩子的教育。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7、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8、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 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分析:提交撫養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方面的證據;相關證據如關于孩子年齡方面的證據;還需要提交扶養人喪失生育能力的證據。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條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五十二條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并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