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鑒定是鑒定有爭議的父母與子女間是否存在著親生血緣關系的一種技術。親子鑒定古已有之,先進的DNA親子鑒定技術來到人類,只不過是近十幾年的事。這是科學技術對人類道德的巨大貢獻,它對于評判在與性生活相聯系的婚姻家庭領域中的行為善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親子鑒定結論在民事實踐中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主要有夫妻在子女血緣方面的疑慮、非婚生子女生父生母認定、離婚引發的子女撫養糾紛、認領失散兒童、新的戶籍登記、出境定居、涉外移民、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及婚外超生子女認定等等。
實踐中,以其是否進入訴訟程序為標準,親子鑒定可分為訴訟中的親子鑒定和訴訟外的親子鑒定,本文僅限于訴訟中親子鑒定相關問題進行探討。親子關系訴訟是身份關系訴訟的一種,具有不同于財產關系訴訟的顯著特點,關系到家庭結構的穩定和整個社會的安定。親子鑒定是這類訴訟中運用相當廣泛的具有高度證明力的一種司法鑒定方式,已成為常見的重要證據,它對案件的判決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在這個關系到身份權和人身權的重要問題上,我國在民法體系中卻沒有相應較為明確和嚴密的立法,法律露出了空白,許多法律上的問題也因此而產生了。如何合理地規范司法鑒定中親子鑒定的委托啟動程序和在一方當事人或第三人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時的處理方式等擺在了司法實務的面前。
其中,按照親子鑒定的發展、法律的缺位、國內的研究及立法思考的安排進行論述:
第一部分是關于親子鑒定方法的發展與應用。首先介紹我國親子鑒定的歷史。在我國,秦漢以來就出現了這類親權鑒定的記載,戲劇中經常在公堂上現場進行滴血認親的實驗,說明在我國古代就已經注意到了血型遺傳問題,并進行親權鑒定。隨后對國際上近代和現代親子鑒定的方法及發展作了介紹,并對各種方法的原理進行了說明。后又例舉了DNA親子鑒定在我國的應用與發揮的作用。
第二部分是關于親子鑒定在民事訴訟中出現的法律缺位問題。為了暴露我國涉及親子鑒定民事訴訟中法律的缺位和滯后,從三個方面進行了展現:第一個方面是《婚姻法》等民法體系規定的不足。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同等的權利,我國的《婚姻法》雖已修訂,但對如何確認父母子女關系的細則并沒有明示。
第二個方面是司法解釋存在的不明確。我國目前的法律框架中能夠引導親子鑒定的只有最高法院于1987年6月15日所作的《關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鑒定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中有原則性的規定,而原則性的處理意見和層出不窮的事實致使司法實踐缺少可操作性的規則,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批復》的時代性落后;《批復》對親子鑒定啟動程序表達不夠明確;《批復》對出現一方當事人不配合親子鑒定的情況處置未作規定。第三個方面是法官認識上的不一致。舉例說明不同地域、不同法院法官認識上不統一,執法尺度不一致,影響了法律的權威性,不利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部分是關于目前我國法學界就親子鑒定問題的理論熱點和導向。我國法學界專家們對擬設法律具體的操作程序方面,爭論莫衷一是。本文只對爭論的焦點,親子鑒定應由誰啟動、當事人不愿意做親子鑒定時能否適用推定、一個人撫養非親生子女所產生的法律后果這三方面進行了觀點的概括。
第四部分是對親子鑒定有關民事訴訟法律問題的探討及立法建議。這部分是文章的重點。首先,借鑒國外有關親子鑒定成功的立法例,對于親子鑒定的啟動程序、對于一部分當事人或者第三人堅持不同意做親子鑒定致使事實真相難以查明、在是否進行親子鑒定或者是否承認親子鑒定結果等方面國際上成功的立法進行了比較性的介紹。其次是提出在訴訟中適用親子鑒定應堅持三個基本原則,堅持親子鑒定應做的原則、親子鑒定慎做的原則和親子鑒定應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原則。尤其確立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原則是立法的首要原則。第三是親子鑒定有關民事訴訟立法幾個焦點問題的探討。一是究竟應該由誰來啟動親子鑒定程序,筆者以為親子鑒定應由法院啟動委托,法理依據有:《批復》中無疑體現了親子鑒定程序的啟動以人民法院為主的精神;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具有啟動鑒定和委托鑒定的權職;符合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原則;證據確認做到程序合法的需要。二是法院能否強制采集當事人的DNA樣本,筆者提出了在必要時,法院應當強制采集樣本的觀點。依據是:法院沒有親子鑒定的結果,許多法官采用了推定,即作出對不愿做親子鑒定當事人不利的判決,但推定的做法是行不通的,筆者為此作了詳細的論述;父母子女關系不屬于公民隱私范疇,不構成侵犯隱私權;比較權利的輕重,生存權是基本權利中的基本權,孩子的生存權更重要于父親的人身權;強制是法的本質屬性;我國的《民事訴訟法》及其配套規定中賦于了人民法院證據的調查收集職能,并強調“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的強制性規定;國際上有強制的先例,德國法就是采用直接強制。三是親子鑒定產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筆者否定了“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的解釋和用運,認為是一種復雜的侵權行為。第四是探討民事訴訟親子鑒定立法中應規范統一的方面。提出了親子鑒定機構的規范與程序的統一,包括委托程序和復檢制度的規范、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和鑒定結論的規范、對親子鑒定失誤應承擔責任的規范等;還提出應做到親子鑒定證據的審核與采信的統一和親子鑒定法律后果的判決統一。這些“規范”和“統一”是立法時應該涉及的
DNA親子鑒定技術應用是科學的進步,給司法實踐查清事實提供了簡便正確的方法,它解決了以往困擾司法鑒定多年的“父權”問題,但也暴露出了我國的法律規范方面的漏洞,為此特提出粗淺的觀點和立法建議,為建立一個旨在實現正義的法律制度做出嘗試。
一般來做親子鑒定的都是父親和孩子,現在親子鑒定的方式有很多,采集的樣本也可以是多種多樣,只要含有DNA核細胞就可以了。那么,父親和兒子怎么做親子鑒定需要什么呢?請跟著我一起來看看關于這方面的那些事吧!
父親和兒子怎么做親子鑒定需要什么簡單的親子鑒定方法要提供可疑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如果是成人要以自愿為原則,如果是兒童一般由他的母親同意做代理人,到親子鑒定資深的單位來做親子鑒定方式是最簡單的,可以選擇父母和孩子的手指甲,血液,指甲甚至是唾液都能夠做DNA比對的。所以,做親子鑒定的準確率高達99.9%。而且在做親子鑒定的過程中能夠更清楚地判斷一些其它身體上的問題。所以,親子鑒定的過程很重要,對于它的檢測過程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關于親子鑒定的過程,我想大家肯定都了解清楚了,或許再做親子鑒定的過程中我們除了要了解孩子和母親的鑒定方式之外,對于一些其它的問題也很關鍵,比如說鑒定的費用,鑒定的過程,鑒定的結果如何,這些都是可以去分析一下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二條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
親子鑒定樣本怎么采集親子鑒定要到正規的司法鑒定機構去做,不是在醫院哪個科室做的。司法鑒定機構如有法醫物證鑒定資質的話都可以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血痕樣本采集方法,采血前提前準備好酒精棉球,采血針,醫用消毒紗布,紙質信封。采血時先用酒精棉球消毒采血部位,并消毒采血針,取五滴拇指蓋大小血,滴于醫用紗布上。
2、指甲采集方法,樣本采集前,提供樣本者需先清除每個指甲內的污垢然后用清水洗凈雙手并用一次性紙巾或者一次性紗布擦干雙手,采樣人員采樣前也要將雙手洗凈并帶上手套。
做親子鑒定并不是隨便哪個地方都可以做的,因為這個至關重要,如果出錯了肯定是要打官司的。所以要去專門的地方做,因為那些地方都是受法律保護的。這個兒女畢竟是關系到一個家庭,而且也是屬于大的糾紛,必須要有專門的地方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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