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二次起訴離婚能判離嗎
法律分析:一年后二次起訴離婚不一定判離。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是判決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無論是第二次起訴或者是上訴,如果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或者經人民法院調解后還有和好可能的,人民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另外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分居一年起訴離婚能判離婚嗎
夫妻分居一年起訴離婚能判離婚。具體如下:
1、分居一年如果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能離婚;
2、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調解無效的,一般會判決準予離婚。
離婚債務的處理如下:
1、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關推薦:
父親欠錢離婚(欠錢人離婚了 他妻子和子女能還么)
起訴男人離婚(男人不養家怎么起訴離婚)
二婚離婚撫養(二婚雙方的二胎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
離婚財產證明(離婚訴訟中如何證明夫妻共同財產)
二次離婚上訴(二次上訴離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