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程序具體內容如下:
1、擬定離婚協議書。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
2、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3、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
4、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如果三十天滿,從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沒有撤回申請的,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為自愿離婚的,發給離婚證,但需要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證。
協議書的書寫如下: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 乙雙行經平等友好協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動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方式:甲方按季支付乙方本協議項服務費用,每季___月___日前將本季度費用足額劃入乙方所指定的賬戶內,乙方按收到金額開具物業管理服務發票。
5、協議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上,協議到期如甲方仍需提供上迏保潔服務,雙方續簽協議;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期內需改變內容,需堤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6、雙方職表與權利:
(1)甲方按時向乙方足額支付約定的各項費用,
(2)甲方應尊重乙方服務人員正當的工作與人身權益,
(3)便用權歸甲方管理。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離婚的程序如下:
1、擬定離婚協議書 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
2、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于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因此,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3、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
4、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如果三十天滿,沒有撤回申請的,從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雙方應親自到登記機關申請發證,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為自愿離婚的,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 ;
4、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協議離婚的注意事項如下:
1、協議離婚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當事人雙方必須有離婚的合意,即兩人自愿達成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協議離婚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適當的處理;
(4)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妥善安排;
(5)離婚協議必須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強制性規定。
2、領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
夫妻二人對離婚達成一致意見,針對夫妻財產及債務、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合意簽署離婚協議書,帶著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照片等材料,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應的離婚手續。
程序:1、離婚的夫妻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男女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溫馨提示:民法典中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30日期限屆滿后的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程序主要有:
1、夫妻雙方就離婚等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書面離婚協議。
2、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3、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申請材料。
4、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實質條件
主體要件
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合意要件
要求“雙方自愿”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愿。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其他要件
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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