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算誰的
屬于子女房產。如父母在登記前或登記時明確表示贈與的,如在房產證上或房管部門的檔案中有贈與的明確記載,有經有關部門證明的贈與書或房產的公證證明,或者有其他足以證明贈與事實成立的情形,該爭議的房產權就應歸登記人所有。父母購置、建造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雖然登記的原因不明,但沒有充分確鑿的證據否定登記的,產權應該屬于登記人所有。
一、父母選擇把房產證寫在孩子名下的原因
1、規避稅費
將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贈予、繼承等既省錢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稅費,還不用擔心將來會征收遺產稅。
2、規避家庭破產風險,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后路
有些家長從事商業經營活動,如果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還能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后路。
3、夫妻感情出現危機,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夫妻之間產生矛盾時往往互不相讓,誰也不愿在財產上吃虧,此時有些夫妻會共同出于對子女的愛護,協商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二、房本直接寫孩子名字的風險
1、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也不能選擇商貸,只能選擇全款。因為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周歲是硬性條件。
2、財產分割麻煩
夫妻雙方如果離婚,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該房產屬于孩子所有,只是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代為管理。
3、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不能隨便賣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后,經其同意才能被出售。如果必須要出售,則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后簽署保證書:出售孩子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
4、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房屋已經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贍養糾紛欲收回房屋。小編表示,這種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歸誰
一般是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說,這種情形下,該房產應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離婚時原則上應當平均分割。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且只寫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屬于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則屬于個人房產。
要看贈與協議中是否注明了該房產屬于父母贈與子女的個人財產,且要看辦理贈與房產的房產證是否只登記了受贈方一人姓名。如果以上兩條滿足。該住房就屬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買,贈與這一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當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離婚時怎么分割?
1、如果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2、如果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3、如果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是父母的財產,不參與離婚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產權歸誰?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產權歸子女所有。因為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的,如果說房屋的產權證上登記的是子女的名字,那么就應當是屬于子女所擁有。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的話,可以說是贈予。
一、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產權歸誰? 父母買房寫子女的名字產權歸子女所有。在其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問題如下。 1、父母全出資未登記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前出資買房,則該出資資金被認定是對其子女一方的贈予。 受贈一方子女可獲得該不動產的所有權。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后出資買房,則認定該出資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子女。 相應的,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父母部分出資(往往是首付款)規定是什么? 1、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并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前,顯然,該不動產所有權應屬于子女婚前財產。 (2)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后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出資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則仍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后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并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屬于接受該出資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后,則該出資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相應的,婚后以子女一方或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并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父母出資為孩子購買房屋并且寫子女的名字,那么產權就是歸子女所有,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日后發生一些產權方面的爭議的話,也是應該以不動產權證上面的登記姓名為準的。
相關推薦: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