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雙方可以先就撫養權問題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訟。
一般,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跟母親,但也會有例外情況,《解釋》中第44條規定列舉的情形您可以參考一下。
兩到八周歲的要綜合考量雙方的各種情況,進行綜合判定。
八周歲以上的會尊重孩子的意愿。
家與家律師總結以往的訴訟經驗,認為法院在判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考量的主要包括父母經濟能力、學歷、子女原生活環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學歷和撫養意愿等多方面因素。總的來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是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總原則。
您可以提前準備一些證據,比如您的學歷證明、收入證明和孩子相處的照片視頻等等,證明您有能力撫養孩子且孩子和您一起生活是有利于孩子成長的。
如果有需要,可以提供更詳細的情況,我們會為您提供進一步的專業解答。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
第44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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