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婚后買的房子在我名下,現丈夫過世,他前妻的女兒要住到我這里,我可以不給她住嗎
可以啊,因為房子寫的是你的名字,不管從什么角度看,房子都是你的。我覺得你最好不要讓她女兒居住,居住久了,前妻就有借口說著房子是孩子爸的了,到時候問題可多了。你現在從法律來說,肯定是占有優勢的。國家也說了,房產證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
女兒可以,前妻不行。還是分下遺產。
可以,房子在你一個人的名下,你是房子的唯一主人,你有權利讓誰住在這里或不讓誰住在這里
善良一點,后媽不好當,是前妻的女兒,同樣也是前夫的血脈,女兒遲早要出嫁的,不是嗎?
可以啊,那屬于你和你老公的,跟他前妻沒半毛錢關系,如果她硬要住你可以告她
我與丈夫:婚后共同購得一套單位房,現丈夫去世,有父母和前妻生的女兒。房子怎么繼承
首先房子的一半是屬于你的,另一半才是遺產,由其父母、你、其與前妻生的女兒,共4個人來繼承,也就是每人繼承8分之一,你共占8分之五。
父母和前妻的女兒只能繼承房產一半的的各四分之一共四分之三
婚后購房,你先分一半。剩下一半由你,你丈夫與前妻的女兒以及你和你丈夫的孩子(如果有的話)平分。
如果只有女兒和你,那么你得四分之三,她得四分之一
有遺囑嗎?如果沒有,父母是丈夫的嗎?如果是,你得這個房子的5/8,前妻的女兒、他父母各得房子的1/8;
如果有遺囑,你得這個房子的1/2;其余部分按遺囑分配。
如果沒有遺囑,父母不是丈夫的,則你得這個房子的3/4,前妻的女兒得房子的1/4。
央視曾經介紹過這個問題,推薦給你,繼承遺產的真相,這里面原因講解的很清楚,希望對你有幫助
老公,跟他前妻有一個女兒判給我們,現在我們都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庭,也買了房子。,如果有一天我跟
老公,跟他前妻有一個女兒判給我們,現在我們都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家庭,也買了房子。,如果有一天我跟老公離婚了,他前妻的女兒有份嗎?有,你不會想連別人住的地方都霸占吧
我就納悶了,為復何顧慮制這么多呢,對你老公而言重建新的家庭已是很不容易了,當然這里你的包容功勞也是很大的。要維持好現在的家庭,雙方都要努力,彼此都要珍惜。至于你的提問,答案是肯定的,孩子是無辜的,前妻的孩子是你老公的親骨肉,你現在是他老婆,況且又有了小孩,更是親上加親,何不快快樂樂一起過完一輩子,你說是不?
有。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指在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中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內配偶、子女、父母,是針容對第二順序繼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就算是養子養女都有份何況她是你丈夫的親生女兒
肯定了,畢竟是他親生的
有的。買房錢應該財產公證一下就好了。
我老公過世后,留下一套動遷房,他一人名字,現我妻子,兒子,女兒,怎么分割?
老公過世你是第一紀承人兒子女兒無權分割等以后你過世了兒子女兒分割
如果你老公公留下遺囑,她個人財產就按遺囑執行。在你老公沒有在世的父母的情況下。首先房屋產權一半歸妻子,剩下一半歸妻子、兒子、女兒三人共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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