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分刑事答辯狀和民事答辯狀,它是與訴狀和上訴狀相對應的文書。下面是我整理的關于行政訴訟的應訴答辯狀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行政應訴答辯狀一
被告:高殿國,男,1957年7月2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天津市寶坻區霍各
莊鎮劉舉莊村中區10排17號。
被告:梁宗滿,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天津市寶坻區霍
各莊鎮劉舉村中區10排17號。
原告:高賀娟,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漢族,居民,住北京市大興區黃孫
永華北里,2樓4單元301號。
案由:法定繼承糾紛。
應訴事實及理由:
一、 原告:高賀娟是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的養女,但據被告高殿國了解,致今沒有辦理合法的收養關系,請問法官同志,沒有收養關系的養女合法嗎?被告請求法院讓原告出示她的收養關系及有關證明。
二、 原告訴我“被告”侵占高慶友(二叔),陳英(二嬸),三間房和院落,被告認為這與事實不符。
其理由是被告的(二叔)高慶友自1990年12月,從北京回家,路過鮑鰍河時不幸身忙。
可當時沒有發現,因河面有冰雪覆蓋,單位人以為回家,可是家里不見人,是我夫妻二人及全家發動親朋好友,四處尋找,整整找了一百天,最后在我們村南鮑鰍河里,發現了高慶友(二叔)的遺體,當時天冷水深,是我夫妻二人雇船用多人把二叔打撈上岸,把高慶友(二叔)遺體運回家中。
回家后由被告父親高慶來(已故),高慶富(老叔),賈莊大姑,二嬸陳英(已故),還有原告高賀娟也參加了,四位老家召開的家庭會議,四位老家定為由被告高殿國夫妻二人為(二叔)高慶友辦喪事。
辦喪事:置辦酒席25桌,吹班24個工,大棺木一口,是被告夫妻二人頂喪架
靈,打帆報罐。
為二叔辦喪事“連尋找打撈”,共計花費,陸千捌佰元左右。
把二叔喪事辦完,二嬸陳英首先提出,四位老家長一致通過讓原告高賀娟去北京接班。
家里三間房和院落歸被告夫妻二人所有。
二嬸陳英跟被告一起生活。
三、 自二叔去世后,二嬸身體一直不好,是被告夫妻二人,請醫買藥,經過多
年的治療,身體有所好轉。
當時,二嬸和高賀娟(原告)多次提出讓被告翻蓋三間房,是因被告當時經濟基礎較差,沒有翻蓋,但土墻頭也以倒塌,是被告從后白廟窯地買了兩萬紅磚將其碼好。
是被告在1993年秋天打了一眼70米深的壓機井,并在當時就地栽下了十棵核桃樹,在這二十幾年來是被告一直對房屋和院落進行精心管理,院內一點雜草都沒有。
1997年,原告高賀娟以照看孩子為由把(二嬸)陳英接到北京,不到十天,因二嬸過不慣北京狹小空間生活,因著急上火得了腦出血,半身不遂,整日昏昏沉沉,度日如年,身上所有積蓄花的所剩無幾,一直過著悲痛的生活,老人家一直想回家,但因近期政府對我住所轄區要進行拆遷改造,以致會造成一些經濟利益,所以原告不讓老人回家,直到2013年3月病故。
二嬸陳英病故以后,原告把骨灰盒抱回家,是被告找人操辦把二嬸埋葬的。
之后原告高賀娟以被告占有房基地為由起訴被告高殿國,后又因房產糾紛把被告起訴,這些事發突然,使高殿國、梁宗滿夫婦覺得很委屈。
在此做出以上的應訴答辯,請求法官駁回高賀娟的無理訴訟。
應訴人:高殿國 梁宗滿
20XX-7-27
行政應訴答辯狀二
應訴人:李運章,男,漢族,1948年7月出生,住河南省沈丘縣劉莊店鎮李老家行政村50號,身份證號:412728194807124559,聯系方式:18438075649。
訟訴人:普景林,男,漢族,1948年出生,住河南省沈丘縣老城鎮劉埠口村。
xx年2月16日,我收到普景林訴我購買他的磚所欠的7624元的民事訴訟狀和沈丘縣人民法院的傳票一事。
特應訴實事如下:
普景林訴我在1999年購買他的磚款27624元后還款1萬元,余款7624元未還,雙方約定應于1999年3月還清(出具有欠條)。
后因我犯詐騙罪被判刑十多年,因在入獄期間不能行使民事權利,現得知我出獄,隨即向其主張權利。
事實是這樣的:
一、我并沒有購買過普景林的磚,我也沒還過普景林1萬元的`磚款,我給普景林寫過7000元的欠款條。
實事是這樣的:
1999年鎮黨委確定在劉莊店北建一處有機化肥廠,讓我負責建廠,廠建好后投入生產,購銷一條龍,上級黨委很重視,縣委劉廣泉書記和鎮黨委不斷來檢查指導。
1999年鎮黨委確定建一座辦公樓,當時報請縣委劉廣泉書記批示申請縣建行行長張明亮行長同意,準備給廠貸款50萬元,還沒有批下來,后由鎮黨委成員陳建介紹,就大包給安徽省臨泉縣焦莊焦建斌了,訂合同,一切建筑材料由建筑方負責(因是大包)廠方只負責工程質量,樓建好后,工程隊交鑰匙,廠方付給建筑工方53萬元,工程期定到3個月交付,如到期交付不了,延長一個工期罰建筑方5%罰款。
1999年焦在周圍購買磚和其它建筑原材料,進行工程備料。
由于是大包工程,具體焦建斌購買誰的磚和原材料我也不過問(會計:劉桂廷證明),xx年10月工程隊破土地動工,直到2001年一天下午,焦給我打電話說他的車被城關派出所扣住了,你來一趟吧,當時我就去了,到那后普景林關心的說:你咋來啦,你不來就好啦,那時我才知道焦購買的是普景林的磚,當時我想焦讓我在廠里搞工程交付時,我先讓普景林來結帳,再者唯鞏焦停工不干了,所以我給普景林寫了個7000元的欠條,才讓焦的車放走了。
(普景林、焦建斌和我租車去的司機田紅波作證)。
二、普訴我在1999年—xx年此期間,我因詐騙罪被判刑十多年,在此期間不能行使民事權利,不是實事,實事是這樣的:
xx年3月我有病,經周口地區醫院周醫生周專家診斷為膀胱癌,讓我及時住院治療,當時我就住在了地區醫院外科住院部由外科主任醫師田主任給我做的手術(田主任、岳勇的女兒護士長作證)
住院幾個月后,我回到廠里,焦建斌的工程也停了,建筑工人都走了,生產也停了,職工都走了。
工程停工帶來廠的職工情緒低落,就這樣好端端的一個企業垮而不興了,生產的肥料周圍的行政村都用了,反映很好,遠的銷到項城和臨泉西部,部分群眾要聯名給省委、縣委寫信,說明情況。
我說這個廠該衰不興,算了!從此我在廠里養病。
后來,焦建斌給我打電話說:周圍我賒的帳太多。
我不管再去干了,再干也不夠你的,你不要生氣(不夠工程延期罰款)。
xx年底、2004年初我感覺我的身體又不對,隨及我到沈丘縣人民醫院復查,經復查我的癌癥有復發癥狀,當時我住在本院外科住院部,由外科主任李斌醫生和李培剛醫師給我做了第二次手術(外科主任李斌和醫師李培剛作證)。
手術后,在我住院期間,廠的會計劉桂廷去看我,我安排劉桂廷把我所有寫的欠條用生產好的70多噸化肥還帳,只要你欠我寫的欠條就可以拉肥料(劉桂廷證明)。
到1—2個月的時候,我愛人回廠一趟,又回到醫院和我說,鎮黨委以為我必死不能活了,就派付書記李會、鎮法庭庭長李長飛和基金會會計于福堂到廠里讓我愛人簽字按指印說這個廠鎮里收走了,沒有李運章的一草一木了(以上三人作證)。
出院時醫生安排我你需要搞幾年化療治療,可能要穩定一些。
出院后我到廠的一看,什么都沒有了,人也沒有,一切辦公用具都沒有了,我很生氣呀,于是就在家養病,我認為普的帳已結了,我也沒有問。
xx年底2006年初唯恐我的病再復發,當時我帶了1萬多元錢,就去浙江省臺州市渡橋找我兒子(他在渡橋上班),到那后,我兒子又給了我6000元錢,我在渡橋南街租了一間房子住房下了,每月80元房租金(房主曹恩禮作證),我住的房子離渡橋醫院十里左右,第二天我兒子和我一塊到渡橋醫院檢查,檢查后我問醫生化療一次得多少錢。
醫生說:根據手術后癌細胞殘留和部位,有的肝、胃、胰腺癌這樣高低不等,多者幾萬元,少者幾千元,醫生看了檢查結果說:你的手術作的很成功,半年化療一次就可以了,化療過多了,你的頭發就會大面積的脫落,對身體起負作用。
第一次化療才用了xx元錢(殷醫生證明)。
從此以后,我兒子上班我就自己做點飯吃散散步,養養身體到半年化療一次。
我兒子到休息天就去我那,該檢查的時候我自己去檢查一次,一直到xx年底,我感覺身體恢復的很好了,我要回來,我兒子不讓,一直到xx年我回來了,就住在李老家(由行政村支書記李玉東作證)。
關于普景林的7000元磚款欠條,我收到普對我訴狀和
法院傳票,我才知道普的帳沒有結了。
綜上所述
依實事為根據,依法律為準繩:
1、普景林的磚不是我購買的,也不是我個人用的。
2、我和普景林必須找到焦建斌追回此款交付給普景林,把李運章所寫的欠條抽掉(7000元欠條)。
3、焦建斌如果說他把7000錢給我了,焦可以出示我寫的收條,我承擔。
此致
沈丘縣人民法院
應訴人:李運章
20xx年x月x日
大家知道答辯狀怎么寫嗎?下面我就來告訴大家答辯狀格式和相關的范文哦!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答辯狀格式
答辯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答辯人因 (原告)提起 (案由)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第一種寫法:針對原告起訴狀,按照事實部分、法律部分分別答辯,最后再明確提出我方對原告訴訟請求的態度:全部或者部分反對訴訟請求。
第二種寫法:按照事實發展時間順序,對比雙方處理態度,將原告存在的問題一一展示出來。例如:
(1)李 掛靠被告承接 工程,2008年6月21日,李以被告名義與原告簽訂了《 合同》一份,其中對付款方式約定如下:需方路面澆結束驗收一次性付清所有矼款。工程結束后,被告并沒有收到 工程的工程款,但仍于2008年11月墊付10萬元給原告。
2010年4月2日被告與原告達成協議,由被告繼續墊付20萬給原告,同時對2008年6月21日簽訂的購銷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變更如下:余款在本工程決算尾款到甲方賬戶后,一次性付清(憑李 商品矼收料單據計價)。此處甲方指被告。新的協議于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2010年4月2日原告收到被告墊付的20萬元貨款。有被告與原告簽訂的“墊付商矼款協議書”和原告出具的收據各一份為證。
根據被告與人民政府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人民政府必須將工程的工程款匯入被告指定的賬戶。但是到目前為止,人民政府尚未將該筆工程款匯入被告賬戶。因此根據2010年4月2日達成的新協議,被告清償原告剩余貨款的期限未到。另外,被告并未提供李 商品矼收料單據,被告對原告提供的貨款數額不予認可。綜上所述,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市包河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公司
20 年 月 日
答辯狀范文
答辯人楊______,女,___歲,漢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廠工人,現住本市______區______路___號。
因原告李______訴我繼承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一、我對公婆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依法有權繼承遺產。
原告在起訴書中誣告我對公婆未盡贍養義務,長期婆媳不和,事實恰恰相反。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繼謝世。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嚴重打擊,眼見婆婆年老體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顧,一直未再婚。
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關系很觸洽。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辦。10年來,我與婆姿相依為命,對婆婆照顧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邊,給了她極大的安慰,從未發生大的爭執。家里的主要家務由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請人修繕。
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時主動干點家務也是正常的。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訴中誣告我只顧自己快活,要婆姿為我操持家務,以此證明我未盡贍養義務,實屬居心叵側。倒是原告未對自己的母親盡應盡的義務,長大結婚都是我與婆婆一手操辦,婚后專顧經營自己的小家庭、對其母親的`生老病死漠不關心, 人一死就吵著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2條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應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我有權繼承公婆的房產。
二、關于遺產的分割,原告在起訴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繼承,我可以繼續住在東屋,對此我堅決反對。
我與原告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在考慮繼承份額時,應根據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考慮繼承人對死者在生前所盡的義務。我負擔全部贍養責任,盡了應盡的義務,理所當然應繼承較大的份額我要求繼承堂屋與東屋〔86平米)。
總之
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擔負了養家的重擔;
第二,我對婆姿盡了全部贍養義務;
第三,我負責對房進行了必要的修繕。
請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并根據《繼承法》第12條規定之精神和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對我的繼承權加以確認和保護,并駁回原告的無理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楊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書:本市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下面是YJBYS我為大家帶來的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答辯人:
名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
民族:____職務:____工作單位: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
因____________訴我單位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狀副本_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_份。
注:答辯理由應陳述起訴書中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等問題,并列舉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
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2答辯人(一審原告,反訴被告):張海燕,女,19xx年7月16日出生,漢族,現住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鎮工業街,個體工商戶,系伊旗盛世才華裝飾公司負責人。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一審被告,反訴原告)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二審一案,針對上訴人的上訴理由答辯如下: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足,應予維持。
1、答辯人與上訴人簽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時,給上訴人出具的報價單即是工程最終價款,報價單最后寫有工程最終實際總造價為580000元,是經雙方確定認可的,而不是《預算表》。
2、上訴人在同答辯人簽訂合同之前,已經找過幾家裝飾公司進行對比,一家報價為1250000元,最低的一家報價為980000元(工裝的利潤在45%左右),而答辯人的工程最終實際總造價為580000元,本不存在利潤,只是當做業績工程及樣板工程做的。
3、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每次變更施工方案時,都是經過雙方確定認可后才實施的,如上訴人不確定認可也不可能繼續施工完成工程。
4、所有的材料材質也都是經過上訴人確定認可后才能繼續施工完成,壁紙也是每卷265元,有原始發貨單。樓梯的定制也是按標準定制,而上訴人沒有給出具體詳細的尺寸,并不是故意縮減樓梯的寬度。
5、消防驗收不能通過是因為KTV內沒安裝噴淋消防設備,當初
施工時答辯人特別提出《娛樂行業等公共場所》必須安裝噴淋消防設備,但上訴人不予采納方案,說自己有親屬在那行,可以不安裝噴淋消防設備也能通過消防驗收。
這些都是一審法院經過詳細的調查、取證,而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足,依法應當予以維持。
二、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確審判。
1、一審法院在第二次開庭審理本案時答辯人接到法院傳票傳喚,由代理人趙江波到庭參加訴訟,上訴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所以一審法庭做出《民事裁定書》,本案反訴按自動撤訴處理。
2、導致第二次開庭的原因,不是因為答辯人也不是一審法院,而是由于在20xx年3月15日第一次庭審中,上訴人當庭提出反訴,鑒于此情況,一審法院決定休庭,擇日開庭。
答辯人在20xx年6月8日收到一審法院傳票定于20xx年6月13日下午14時30分二次開庭審理本案,6月13日二次開庭答辯人就上訴人提出反訴案,提出三份證據,而上訴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訴訟權利以及證據的質證權利。
綜上,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確審判。
三、一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一審法院審判,符合民訴法的相關規定,并無不當之處。上訴人提到的工期、工程款、材料的材質、消防驗收不能通過等所有問題在上面已經明確陳述過了以及一審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
都說明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上訴人作為一個公民其享有合法的訴訟權利本無可厚非,但是他不能借著合法的訴訟的幌子,在訴訟過程中無中生有、搬弄是非、造謠生事,給一審法院、答辯人及其代理人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不良影響。上訴人的這些行為是對其訴訟權利的濫用。
基于以上的事實和理由,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足,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一審法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三條判決本案是有理有據,是合理合法。答辯人認為,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懇請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后,駁回其訴訟請求,依法維持原判。
此致
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年7月27日
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3答辯人: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后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一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于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并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于xx年4月15日準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注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余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4答辯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
就##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根據本案的法律事實,夫妻雙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備《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理由是:
1.本案原告與答辯人于20xx年在深圳認識并確立戀愛關系,經過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納了對方,20xx年農歷正月十二,答辯人按照福建老家當地的習俗舉辦婚宴,將原告迎娶進門,20xx年4月5日兩人登記結婚。婚前漫長的相識相愛過程,使得兩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礎,原告提出“雙方未進行充分的了解就匆促結合,共同生活期間矛盾不斷”不符合事實。
2.原告在訴狀中提出“原、被告性格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加之被告脾氣暴躁,對原告極不信任,經常無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漸淡薄,現已經到了無法共居的地步”,對此說法答辯人不同意。原告與答辯人覺得彼此合適才會結婚,雙方婚后一直關系不錯,20xx年8月兒子出生后,一家人更是其樂融融,令旁人羨慕。20xx年夫妻二人來到長沙后,雖然由于生意上不太順利,雙方偶爾發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現象。
3.自從今年7月原告不顧答辯人的反對到酒店上班之后,開始與一些男性朋友聊天時語氣曖昧,甚至夜未歸宿(以前從未有過),面對答辯人的詢問言辭閃爍。答辯人并非無端猜疑原告,原告為人單純,現在的社會各種誘惑很多,答辯人對原告某些言行舉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評,也完全是為了家庭幸福著想。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故意在語言上夸大了雙方的分歧和矛盾,憑心而論,答辯人和原告一起走過8年,有苦有樂,互相扶持,感情一直都還不錯,不應該隨隨便便就談離婚。
4.原告起訴離婚后,答辯人曾幾次去岳父岳母家看小孩,每次都會呆上兩三個小時。因為原告上班的地方離答辯人住處很近,答辯人也常常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原告雖然有時態度惡劣,但有時態度也很好,并且曾說過即使離了婚以后還是可能復婚。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起訴離婚,有明顯的意氣用事的成分,也與這兩年家庭經濟條件較差有一定的關系。雖然原告提出離婚,但雙方遠未達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不管是從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還是從愛護孩子的角度,答辯人都堅決不同意與原告離婚。溫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則》中有這樣一句話:“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會有兩百次離婚的念頭和五十次掐死對方的想法。”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與情節,駁回原告的起訴,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
二、本著澄清事實的目的講一下原告訴狀中其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兒子自出生以后并非一直隨原告居住在外婆家。20xx年小孩出生后到20xx年回長沙之前都是一家三口在一起,父子的感情至今一直很好。20xx年回長沙后,原告執意要把孩子放在外婆家,答辯人一直是不同意的。在這種情況下,原告每月要去娘家8、9天,小孩周末不上課的時候就回父母的住處,來回跑很不方便,對小孩上學和門面生意都有影響。
2.原告稱:“原告一直未參與經營(油漆生意),故這筆借款應全部由被告個人償還。”對此答辯人不同意。答辯人夫婦回長沙后,由于行業經驗不足,加上起步資金比較緊張,希望夫妻兩人能同心協力,共同把門面經營好。原告與答辯人屬于共同經營,是“夫妻店”,原告對生意的開展、借貸等情況都是清楚的。退一步說,答辯人做油漆生意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即使原告未實際參與經營,這筆借款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非答辯人個人債務。當然,答辯人目前生意已見起色,作為一個丈夫和孩子的父親,無論如何,答辯人會擔起家庭的責任,通過自己的努力去還清借款,不斷充實家庭經濟基礎,希望原告能給答辯人一些時間。
3.答辯人夫妻共同債務共有28萬元。答辯人夫妻在這幾年做生意的過程中,陸續向銀行和雙方的親戚朋友借了28萬元用于周轉,這些借款原告都知道,起訴后還一度承認過,只是鑒于親友的關系,當時很多借款都沒有寫借條。包括原告起訴狀中提到的10萬元,有2萬沒有寫借條,另外8萬是在起訴前原告讓答辯人補寫的。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答辯人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訴請,判決不準離婚。
此致
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5第三人:XXX 性別:X 年齡:XX 住址: XX市XX區XXXX鄉XX村XX組XX號
原告:XXX 性別:X 年齡:XX 住址: 住址:XX市XX區XXXX室
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號
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辯:XXXXX
答辯人現就原告訴答辯人法定繼承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原告所訴房產中東屋三間為---申請所建,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第一,據房管局提供的《私有房屋登記換證申請表》記載,---與原告共有的坐落在---房產來源是繼承--房產所得。
但是,房管局提供的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權利證書》記載的房產是房三間,而不是現在房產證上登記的間數。
第二,根據房管局提供的《私房登記發證申請書》記載,除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權利證書》記載的房三間外,其余的房產分別是--年和--年李乙申請自建的房產。
第三,根據房管局、城建局提供的《建議臨時建筑工程許可證》記載,李乙申請于1982年5月7日至1982年5月30日新建平房37、5平方米,即現在房產證登記的東屋三間。
當時,李甲早已去世,因此,不能作為李甲的遺產繼承。
第四,根據槐蔭街00號房鄰居提供的證人證言證明,現在房產證登記的東屋三間是經李乙申請,由李乙子投資建設的,不能作為李甲的遺產繼承。
同時,原告亦證明李乙子1982年5月建婚房東屋兩間。
二、原告將營市街00號(原000號)李乙申請所建東屋三間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沒有法律依據,應為不當得利。
第一,原告將營市街00號(原000號)李乙申請所建房屋作為共有房產分割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財產的取得分為因合同取得、因繼承取得、因遺贈取得、因勞動生產取得、因征收取得和因法院判決取得等等。
原告將被繼承人死亡后,李乙申請所建房屋,作為被繼承人的財產繼承沒有法律依據,也不符合法定取得的要件。
第二,原告將營市街00號(原000號)李乙申請所建東屋三間作為共有財產,是一種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的根據,使得他人遭受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原告將李乙申請所建房產作為共有財產是一種不當得利,應當返還給財產所有人,分割他人財產是違法的。
三、李乙夫妻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配到一部分遺產。
李乙夫妻長期與父母住在一起。
特別是與母親朱共同生活時間長,并盡了主要撫養義務。
這一點有鄰居證人證言證明。
因此,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3條第三款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李乙夫妻依法可以多分的朱所的份額的遺產。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6、 (男方)民事訴訟答辯狀
答辯人:解德祥
性別:男 出生年月:1979年11月24日
民族:漢 工作單位:中鐵國際多式聯運阿克蘇項目部 職業:
住址:巨野縣獨山鎮解海村
被答辯人:康環英
性別:女 出生年月:1980年10月12日
民族:漢 工作單位:
職業:
住址:巨野縣獨山鎮高海村
答辯人因康環英訴離婚糾紛一案,進行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依法判令雙方離婚。
2、婚生女孩解曉柔由答辯人撫養,由被答辯人支付撫養費用。
3、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1、20xx年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經媒人介紹認識,并于20xx年5月17日辦理了結婚登記,20xx年12月16生育女孩解曉柔。婚后夫妻感情不好,為了整個家庭,答辯人常年外出打工,并將收入除去生活費用外全部給于家庭。而被答辯人不求上進,好吃懶做,將自己封
閉于家中。該種性格給婚生女孩解曉柔帶來了嚴重的性格缺陷:孤僻、語言表達能力較差。
2、被答辯人自婚后一直沒有生活來源,全憑答辯人全力支撐家庭收入、開支。被答辯人嚴重的缺乏預估能力,婚生女孩解曉柔20xx年12月16日出生,至20xx年2月28日時,未辦理上戶手續并將此事不告知答辯人。以上兩種情況,給婚生女孩解曉柔受教育等帶來極大的不穩定性和不良影響。
3、目前答辯人工作穩定,收入均衡,能給婚生女孩解曉柔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受教育的條件。
所以請求法院秉著為婚生女孩解曉柔將來負責的原則,將婚生女孩判給答辯人撫養。
此致
巨野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解德祥
20xx年5月25日
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7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提起____________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答辯人_________不應該對_______的________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被答辯人以“__________”為由,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答辯人_________和_______的_____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______并不會必然導致__________。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起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
答辯書副本_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_份。
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8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糾紛一案,為澄清事實,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特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一、按原告起訴書中的陳述內容,原告交納了集資款卻未進場經營與事實不符。
根據我公司調查了解,原告_____和其丈夫_____是被答辯人轄下______的客戶,經營_____行業已多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_向公司交納集資款前,在公司登記的已經是__的名字,并由________一直在______經營到______年______月。
二、_______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用原告__的集貿款票據抵頂了______元的應交經營費用,同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向我公司索要集資款,當時由我公司返還______元。
按照以上事實,原告的訴訟請求與事實不符,我公司只欠原告集資款______元及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______個月的攤位費______元。
綜上,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均與事實不符、于法無據,懇請貴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民事答辯狀范本模板9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被答辯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因______縣______紙箱機械廠(以下簡稱______廠)訴答辯人加工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人依法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252條之規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能、設備、和勞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將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為成品,定作人接受該成品并支付報酬的合同。而______廠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寫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某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圖紙、驗收標準等事項,______廠提供的所謂“定作成品”實際上是______廠自己生產的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0條之規定,______廠與席某簽訂的是《買賣合同》,他們之間發生糾紛的案由應定為“買賣合同糾紛”。
二、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只能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縱觀本案______廠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條,上面沒有答辯人的公章,也沒有答辯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所以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但由于______廠與席某買賣的設備最終是答辯人使用,故答辯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與本案的訴訟。
三、______廠提供的產品夸大宣傳,是不合格產品,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標準。
首先,______廠只不過是______縣的一個個體工商戶,但他在企業介紹時宣傳是______省______縣______紙箱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號稱“重質量、講信譽”,卻連一個完整的企業產品標準都沒有。
其次,像______廠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紙板水性印刷輪轉模切開槽機、圓壓圓模切機、薄刀分紙機、網紋線等產品,根本達不到質量標準要求。產品既沒有出廠合格證,也沒有使用說明書,產品也沒有安裝調試,人員培訓更沒有。
最后,答辯人聲明,保留向______廠追償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對答辯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使用的雖然是______廠的產品,但是與席某簽訂的《買賣協議》,與______廠無關,答辯人付款也是付給席某的,況且款項已基本付清。席某所寫的欠條應由其個人承擔,______廠應承擔其生產的產品售后服務的責任。懇請法院查明事實,駁回______廠對答辯人的訴請!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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