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程序問題: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不同方式離婚,所需要準備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訴訟離婚需要的材料有: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一、去民政局離婚有哪些手續要辦
去民政局離婚要辦手續有: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持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 離婚登記 申請書》。
2.受理。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初審。
3.冷靜期。自 離婚冷靜期 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5.審查。婚姻登記機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5.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協議離婚 需要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協議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嗎
如果協議離婚可以在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都在同一異地,不希望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手續,有異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材料,可以提起訴訟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一文說清,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流程。
協議離婚
冷靜期內,任意一方不想離婚,可以撤回離婚中請。
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提出離婚登記申請。
2、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30days。
3、離婚冷靜期屆滿30days。
4、申領離婚證。
訴訟離婚
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用意離婚,但是對于財產和撫養權無法達成一致,可訴訟離婚。
1、收集證據。
感情破裂|財產分制|子女撫養
2、立案起訴。
管轄證據|起訴狀|訴訟賞
3、庭前準備。
調解|預期|庭審模擬
4、一審、二審。
開庭審理| 庭后工作
5、判決離婚。
一、協議離婚
1、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離婚協議書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初審
2、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退還身份證+結婚證。
30days
冷靜期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可以主動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離婚冷靜期屆滿。
冷靜期滿30天內,未申領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期滿后30日內,持以下材料申領離婚證。
高婚協議書3份|兩寸照2張結婚證|身份證|戶口薄|離婚協議離婚登記中請受理回執單。
二、訴訟離婚
1、立案起訴
離婚案件訴訟費,每件收取50到300元,如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一般按照標的額的0.5%交納。
2、庭前準備
離婚案件當事人原則是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代理訴訟。
3、庭審
一審適用普通程序,審限6個月,二審審限3個月,特殊情況可延長。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如沒有新的事實證據,需等判決生效后6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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