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遺產房子怎樣繼承
農村房產繼承需辦理過戶手續。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書等相關材料即可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條規定,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綜上所述,已經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五項辦理過程,即房屋評估、繼承公證、房屋測繪、繼承登記和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父母過世農村宅基地怎么繼承
父母過世農村宅基地繼承如下: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戶口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占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
3、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
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居民戶口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農村房屋怎樣繼承
一、宅基地怎么繼承
1、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繼承的,子女只能繼承宅基地上所建成的房屋。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子女戶口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二、農村宅基地上房產繼承如何過戶
農村宅基地上房產繼承過戶的流程如下: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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