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執行人是指什么人
遺囑執行人是指什么人遺囑執行人是指有權按照遺囑人的意志執行遺囑的人。
遺囑執行人的確定有以下三種情況:
1、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
2、遺囑人未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指定的遺囑執行人不能執行遺囑的(例如被指定的執行人不具有遺囑執行人的資格,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不愿意擔任遺囑執行人),遺囑人的法定繼承人為遺囑執行人;
3、在沒有遺囑指定的遺囑執行人,也沒有法定繼承人能執行遺囑時,由遺囑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繼承開始地的基層組織為遺囑執行人。
遺囑執行人有下列職責:
1、對自己產生存在方式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這是遺囑執行人的首要任務和職責。執行的遺囑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通知繼承關系當事人;辦理死亡證明、戶口注銷等手續,這是遺囑生效的必備條件;
3、確認、清理、保管遺囑人的財產。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意思劃定遺產范圍、償還債務、追償債權等各種財產權益。為此支出的合理費用從遺產中支出;
4、召集繼承人、受遺贈人等相關當事人,宣布遺囑,就遺產情況作書面報告說明;
5、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在分割財產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6、有針對各種妨害繼承的行為提起訴訟的權利;同時也有義務接受繼承人、受遺贈人對自己執行行為審查的義務。遺囑執行人對其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遺囑執行人指的是誰
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繼承法規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分為三種:1、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第2、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喪失行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執行遺囑的,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作為遺囑執行人。3?遺囑人未指定遺囑執行人,也未有法定繼承人,或者雖有法定繼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遺囑時,遺囑應由遺囑生前所在單位或繼承開始地點的基層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等執行。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一)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二)清理遺產;(三)管理遺產;(四)訴訟代理;(五)召集全體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開遺囑內容;(六)按照遺囑內容將遺產最終轉移給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七)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八)請求繼承人賠償因執行遺囑受到的意外損害。
遺囑執行人一般是誰
一、遺囑執行人一般是誰
1、遺囑執行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擔當遺囑執行人的資格。遺囑人自己不能執行遺囑,而須由他人來執行。但遺囑并不是任何人都可執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執行。因為遺囑的執行行為也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并且遺囑的執行涉及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因此,遺囑執行人也須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二、遺囑執行人可以是繼承人嗎
遺囑執行人可以是繼承人。繼承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擔任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的主要職責是將遺囑人的遺產進行清理并登記造冊;保管各類遺產;根據遺囑的指定對遺產進行分割;發生糾紛時可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參與訴訟;嚴格按法律規定和遺囑的內容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主要職責是將遺囑人的遺產清理登記并造冊;保管各類遺產;依遺囑的指定對遺產進行分割;發生糾紛時可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參與訴訟;嚴格按法律規定和遺囑的內容執行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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