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不同的法律關系中,范圍也有所不同。
1、在刑事法律關系內,直系親屬的范圍被做了限定,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屬于直系親屬;
2、在民事法律關系內,直系親屬的范圍就比較大了,廣義的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區別如下:
直系血親是指直接有血緣聯系的親屬,其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實踐中的繼承、過戶等,說的直系親屬,一般來說也說的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可分為兩種:一種指配偶的直系血親;另一種指直系血親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扶養教育關系的繼子女等,后者如兒媳、女婿、孫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第(六)項的規定,“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孫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
親屬是基于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親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于家庭成員,有親屬關系的人可能分屬于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并不絕對有親屬關系。
親兄妹是直系親屬還是旁系親兄妹不是直系親屬,屬于旁系親屬。直系血親是指有著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根據親屬的基礎劃分,主要分為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直系親屬解釋為: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外祖父與外孫子女等。一般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旁系親屬:旁系血親是具有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非直系親屬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因此,科學解釋為,親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所以親兄弟姊妹之間是二代以內旁系血親。
叔叔算不算直系親屬法律分析:不屬于直系親屬,兄弟姐妹屬于旁系血親。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即叔叔屬于旁系親屬。
親兄弟法律上叫什么關系親兄弟屬于直系親屬,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之間的關系,親兄弟屬于直系血親;直系血親除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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