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
婚后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現在的很多的年輕人結婚是沒有經濟能力自己買房的,所以一般家里的老人就會幫忙出資給孩子買房,一旦孩子離婚,那么婚后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
婚后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1夫妻離婚父母能把房款要回嗎
符合一定條件是可以要回的。
10種情況下的房產與房款分配情況
1、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離婚時另一方自然無權主張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購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余貸款。對于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2、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況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3、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4、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因為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就理解為對雙方的贈與。因為在雙方尚無婚姻關系時,即使雙方是為了結婚的目的而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有變數。
5、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也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簡單理解為雙方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如無其他相反約定,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
6、婚后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房價飆升,父母為子女購房往往傾其畢生之積蓄,并是在懷著對子女婚姻長久美滿的美好期許的前提下為子女出資的。在目前情況下,將此出資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較為公平。
7、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8、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這種情形較為常見,而且爭議頗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9、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若無其他相反約定,應當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此種情形下,以認定為共同共有為宜。
10、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
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由于個人財產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歸個人所有,故離婚時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應判歸一方。
婚后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2一、婚后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怎么分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因此,要是男女結婚之后,一方父母為出資為其購買了房屋,同時也將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這種情況視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房屋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了只是對一方的贈與,否則的話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產來處理,離婚的時候往往就是均等分割房屋,多數情況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時需要對另一方折價補償。
二、離婚房屋增值怎么處理
對于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么分,需要分情況進行分析,如,房子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購買的,是夫妻共同還貸還是一方還貸等等。
1、婚前個人財產購買,婚后房產增值部分
此處說的婚前個人財產購買是指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全額購買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于婚前財產。婚內房產增值的部分也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對于婚后房產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歸屬與房子的產權人。
2、婚前個人財產購買,婚后夫妻共同還貸
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在房屋的權屬上,還是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分為兩部分: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和未償還貸款的部分。此時,對于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在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由個人償還的增值部分則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婚后夫妻共同購買,婚后共同還貸的
此時,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婚后共同還貸的,此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屋此時的價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房產增值部分御用單獨列出來進行分割。
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關于房產的分割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困擾大眾的一個問題,因為房產的情況多種多樣,涉及到出資人、首付人、還貸人、購買階段、還貸情況、登記人等等,于是結合不同的情況,那么在對離婚房產作出分割的時候,就應當多加考慮,若離婚夫妻能夠協商一致分割房產,其實可以減省不少的麻煩,而對雙方離婚之后感情的維系也是有助益。
婚后老人出資買房離婚可以要回嗎3父母為婚后兒女出資買房,贈與完成,即使兒女離婚,父母也無權要回房屋。
法律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父母在沒有明確表示為贈與的情況下,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父母可以主張收回,子女應負有償還義務。 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盡到 撫養 義務,并無繼續供養的義務。子女 買房 時父母出資,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
法律客觀:父母出資購房可以收回嗎不能。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根據法律規定,經過公證或者具有道德、扶貧和救災性質的贈與合同在權利轉移之前,是不得撤銷贈與。可是如果依據《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六十三條【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及其行使期間】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如果受贈人認為沒有上述可撤銷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贈與人認為自己有權要回房屋,需要證明受贈人存在以上情形,在調查取證方面若有困難,可聘請律師幫助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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