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我國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所需的材料也各不相同。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民事起訴狀、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
如果涉及財產分割的問題還需要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
如果涉及子女撫養權問題還需要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家與家律師事務所專注婚姻家事,如有相關法律需求,可以向我們展開更詳細的咨詢。
【相關法條】
《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中有關婚 姻登記規定的通知》二、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內容為解答部分)
《婚姻登記條例》第 11 條:內容同解答。
《民法典》第 1076 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領離婚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具體如下: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辦理離婚證需要滿足以下的申報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財產和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離婚證的領取程序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并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于《民法典》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于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于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以上內容參考:中央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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