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補辦結婚證和新辦不一樣,補辦結婚登記是針對那些符合婚姻法關于結婚的實質要件,舉行了結婚儀式或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結婚登記手續的男女;新辦結婚證是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補辦結婚證的對象必須是已舉行過結婚儀式,并且已經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但是卻未履行法定登記手續的男女;而補領結婚證的對象是那些已經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的,在婚姻登記機關留有檔案的,但卻因為個人的某種原因而造成結婚證丟失或損毀的,可以根據登記檔案進行補辦。,(一)關于身份證問題,當事人無法提交居民身份證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辦理婚姻登記。,(二)關于戶口簿問題,(三)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四)關于身份證、戶口簿查驗問題及注意事項,1、當事人所持戶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后再辦理婚姻登記。,2、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3、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4、去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時,需要協帶本人的身份證,并且需要說明情況。,5、因為男方父母反對,拿不到戶口本!所以想去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然后再辦理結婚證。,去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男方是否只用攜帶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就可以了。,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是否還是需要戶口本。,6、如果沒有戶口本,辦理結婚證出示戶籍證明可以嗎?當然可以。戶口本和戶籍證明的效力是一樣的。,7、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是否還是需要戶口本?,不需要。既然有戶口本還需要戶籍證明干什么。,8、如果派出所詢問要求提供戶籍證明的原因時,可以據實相告,相信他們會同情,依法出具的。,要想順利拿到結婚證,僅提供相應的文件是不夠的。這時候就要看雙方是否符合民法典規定的結婚條件。如果任何一方不滿足其中一個條件,雙方就不能領取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夫妻共同去辦理。,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補辦結婚證不同于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愿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戶口簿、身份證就可以補領了。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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