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主觀:
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無效: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在此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無效婚姻的三種情形
無效婚姻的三種情形包括:有夫或有妻、近親結婚、重婚。這些情況下所結的婚姻是無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無效婚姻是指在婚姻關系中存在一些法律障礙或違反了法律規定,導致婚姻關系沒有法律效力的情況。我國民法典規定,無效婚姻的情形包括:1.有夫或有妻。一方已經有配偶,而另一方不知情或與其私自結婚,這種婚姻是無效的。2.近親結婚。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其他法定近親之間的婚姻是無效的。因為這些婚姻會存在健康遺傳等風險,違反社會公序良俗。3.重婚。一方與多個異性結婚并且同時保持婚姻關系稱為重婚,這種婚姻是無效的。以上三種情形下所結的婚姻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說,法律上認定這些婚姻不存在。因此,無效婚姻可以被撤銷或宣告無效。
如果發現自己的婚姻是無效婚姻怎么辦?如果發現自己的婚姻被認定為無效婚姻,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解除婚姻關系。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宣告婚姻關系無效,但由于每種情形的具體情況不同,所以需要考慮具體的情況和相關證據,由法院判斷是否屬于無效婚姻。
無效婚姻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或存在法律障礙的婚姻關系。在我國民法典中,有夫或有妻、近親結婚、重婚是無效婚姻的三種情形。針對這些情況下的婚姻應當及時申請撤銷或宣告無效,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第十五條 有夫或有妻、重婚、近親結婚等情形下成立的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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