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流程如何辦理手續
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個不同的手續流程。
(一)協議離婚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準備離婚相關證件。
2、準備離婚相關材料。
3、材料以及證件準備完成之后,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聘請專業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事項: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法院才會予以受理: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有被告且明確;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人民法院審理。一般情況法院會對案例進行審查,7天內立案,立案后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會對當事人雙方調節,調節不成開庭審理。
3、判決。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流程是什么樣的
離婚流程具體如下:
1、協議離婚程序,即雙方自愿離婚的程序。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在_明,雙方是否確實自愿、對子女和財產、離婚后生活問題是否有適當處理后,依法準予或不準予登記。準予登記時,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2、訴訟程序,即一方要求離婚的程序。要求離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首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按撤訴處理,調解后達成離婚協議的,制作調解書,協議離婚;調解無效時,則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離婚訴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等。
綜上所述,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協議離婚的程序怎么走2023年
2023協議離婚流程如下: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婚姻登記機關必須是在其中一方當事人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2、婚姻登記機關在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對子女和財產問題進行處理的,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能辦理離婚,符合離婚條件,等待30天的離婚冷靜期,期間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協議離婚準備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即使協商達成了離婚協議,但是該離婚協議在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之前,或者在離婚訴訟過程中,任何一方都是可以反悔的,此時的離婚協議并沒有產生法律效力。但是雙方離婚登記以后,簽署的離婚協議就有效了,雙方應當遵守協議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您好,請問您想要辦理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呢?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適的離婚手續。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在對離婚的各項事宜協商一致時,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則是雙方在對離婚任一事項上無法協商好,由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的方式。兩種方式有不同的特點和流程,我們為你進行簡單介紹: 一、協議離婚的步驟大致可分為以下幾步: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請,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民政局經審查后會依法予以受理。 3、冷靜期。自民政局受理之后的三十天內,是離婚冷靜期。這期間,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 可以向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5、民政局經審查后登記、發放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訴訟,大致的程序如下: 1、起訴。向管轄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2)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2、調解或審理。法院會先對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離婚的一致意見的,法院會出具調解書;調解不成的,法院會組織雙方開庭進行審理。在訴訟階段,原被告雙方要提前做好證據上的準備,來支持自己的訴求。 3、作出判決。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后,對雙方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然后做出最終的判決。 以上是兩種離婚方式大致的流程,夫妻雙方需要依法辦理離婚手續,才能解除婚姻關系。如您有進一步的疑問,歡迎繼續向我們家與家律師咨詢或提問。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76 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 1079 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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