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離婚小孩撫養(yǎng)權怎么判
民法典中離婚小孩撫養(yǎng)權判決原則是:
1.孩子兩周歲以下的。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yǎng)條件不盡撫養(yǎng)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huán)境對撫養(yǎng)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yǎng)子女的等等。
2.孩子兩周歲以上的。夫妻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作出判決;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品德習性、受教育狀況等。
3.孩子八周歲以上的。父母雙方對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fā)生爭執(zhí)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離婚孩子的撫養(yǎng)權能歸雙方嗎
離婚孩子的撫養(yǎng)權能歸雙方的。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雙方離異后,子女的撫養(yǎng)權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三、沒有撫養(yǎng)權可以探視嗎法
法律規(guī)定撫養(yǎng)權與探視權是兩種不同的權利,兩者并沒有直接聯系。探望權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權利。如果沒有違反法律即沒有產生中止探視的事由時,沒有獲得撫養(yǎng)權的一方是可以探視小孩的。
關于兩個人離婚兩個孩子撫養(yǎng)權的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第一,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yǎng)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第二,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yǎng)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yǎng)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第三,判決撫養(yǎng)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yǎng),兩周歲到八周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八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見。,離婚后對方不給看孩子的,另一方作為探望權人可以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zhí)行。法院接到申請后,首先是要求直接撫養(yǎng)孩子的一方及其家長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將孩子送到指定地點與探視權人見面。如果其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根據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其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周或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視權明顯影響孩子的成長健康成長,或八周歲以下的兒童明確不愿被另一方探視,可另行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暫時中止另一方的探視權。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