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二次補充協議怎么弄
離婚協議二次補充協議是指雙方在離婚協議的基礎上,就某些事項再次達成協議。以下是一些建議:
1、寫清楚訂立雙方的姓名、性別、具體的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
2、寫清楚訂立離婚補充協議的理由。
3、寫清楚具體的約定事項。
4、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公序良俗。
5、親自簽名并寫日期。
6、訂立方的親自簽名和訂立日期。
申請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雙方財產證明、子女出生證明、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2、選擇適當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通過律師或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申請:根據選擇的離婚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給律師、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4、庭前調解:人民法院會安排庭前調解,希望夫妻雙方在庭前達成和解協議,盡可能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5、庭審:如果庭前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安排庭審,夫妻雙方需要在庭審中提交證據、陳述事實和訴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審理。
6、判決:經過審理,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7、執行:如果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判決內容執行,并完成離婚手續。
綜上所述,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認真考慮和慎重處理。在離婚之前,雙方可以采取溝通、咨詢、調解等方式嘗試解決問題,避免走向離婚。如果必須離婚,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后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離婚協議后的補充協議是否有效需要根據協議的內容來判定,如果補充協議的內容是關于婚姻狀況的約定則無效,如果補充協議是針對小孩撫養費、財產分割等方面的,則屬于雙方行使對自己的民事權利的處分權,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是有效的。
一、離婚協議后的補充協議有效嗎離婚協議后的補充協議一般是有效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在離婚時可能達成對于財產,房屋,子女撫養等問題的離婚協議。在離婚之后,是可以對此達成補充協議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二、離婚協議書不辦公證有效嗎離婚協議書不辦公證有效。 提醒您: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在解除婚姻關系時對財產問題及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的一致意見。根據相關法律,離婚協議書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生效,也就是說,辦理離婚登記領離婚證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前提條件。 所以,如果只是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書而未辦理離婚手續的話,并不產生離婚的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也是無效的;即使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離婚協議書也不產生效力。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講,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三、離婚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關于離婚的補充協議
A男和B女夫妻,B提出離婚,A同意離婚,但二人都想要孩子。rn最后其唯一的孩子屬于女方。A同意。已經按照常規簽了離婚手續等。沒有任何關于財產及贍養費用等。rn rn問題一:那么,A男想增加一個補充協議,大意如下:為了孩子的幸福,B再婚時其老公必須是第一次結婚,即不得有結婚史。如若違反,那么B即刻失去孩子的所有權利,由A撫養。rn問題二:補充協議再增加一條,孩子到十歲(或者某一歲)后,由其決定跟隨父親或母親。rn rn在法律上有效力嗎?1、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限定B將來再婚的丈夫條件,不符合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則,即使雙方同意簽訂,該條款也是無效的。
2、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孩子到十歲(或者某一歲)后,由其決定跟隨父親或母親。也不完全符合婚姻法規定。孩子十歲就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決定自己跟父母一方生活,但如果一方有傳染病或不利于孩子成長,一方就不能跟孩子共同生活。
3、補充協議里要求孩子一年里跟隨A住二個月,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4、已經辦了離婚手續并簽了離婚協議,那么再簽補充協議,不需要到民政局。雙方自行簽訂可以。雙方也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也可以到法律服務所辦理見證,也可以到律師事務所辦理律師見證。
建議為了孩子成長,雙方多溝通,多協商,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供你參考!
離婚補充協議去哪里辦
離婚補充協議應當在民政局進行,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離婚,是需要離婚協議書的,夫妻協議離婚的時候,需要在離婚登記時提交離婚協議書。
一、離婚補充協議去哪里辦離婚補充協議去民政局辦。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后,請不要著急。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您只要拿著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至于補充協議,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文字,雙方簽字即可。 二、離婚協議書不辦公證有效嗎離婚協議書不辦公證有效。 提醒您: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在解除婚姻關系時對財產問題及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的一致意見。根據相關法律,離婚協議書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生效,也就是說,辦理離婚登記領離婚證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前提條件。 所以,如果只是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書而未辦理離婚手續的話,并不產生離婚的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也是無效的;即使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離婚協議書也不產生效力。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講,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三、離婚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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