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怎么爭取孩子撫養權
法律主觀: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周歲以內,雙方都爭取 孩子撫養權 ,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 2、十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十周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讓孩子更愿意跟母親一起生活。當然讓孩子作這樣非此即彼的選擇未免有些殘酷的。 3、對于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雙方的 撫養 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 夫妻感情破裂 有過錯,如,有 家庭暴力 、有 證據 證明的 婚外情 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女方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離婚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方式:對于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是隨母親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滿兩周歲出生證明、戶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養的材料。關于離婚女方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下面我為您進行詳細解答。一、離婚女方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1、離婚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方式:對于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是隨母親生活的,女方可提供子女不滿兩周歲出生證明、戶口本等材料,以及自己不存在不宜扶養的材料,爭取撫養權。 2、如果孩子已滿兩周歲的,應提供能證明夫妻雙方的基本情況、子女的年齡等事實的證據,法院會確認女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會判決女方優先獲得撫養權。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5、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6、一方離婚后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7、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和教育是父母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后,對子女仍有相同的撫養責任,仍有負擔子女撫養費的平等義務,直至子女年滿18周歲為止。三、怎樣起訴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一)到撫養孩子的一方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 (二)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時,要提交變更撫養權起訴狀、雙方的身份信息、孩子的身份信息、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還有證明對方不適合繼續撫養孩子的證據材料; (三)立案庭立案后,繳納變更撫養權訴訟費,等待法院開庭通知。 (四)法院在審理變更撫養權訴訟時,會確定是否具有法定變更撫養權的情形,如撫養孩子一方患病傷殘不能撫養孩子、撫養孩子一方沒有盡到撫養孩子的義務等等。 變更撫養權起訴狀是提起訴訟中必不可少的,在書寫變更撫養權起訴狀時,要注意格式和里面內容的填充。 變更撫養權起訴狀的書寫: (一)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 (二)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由誰支付孩子撫養費,還有就是訴訟費用的承擔等。 (三)事實和理由部分需要詳細點,充分說明變更撫養權的理由,主要說明對方有哪些方面不適合撫養孩子,自己撫養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 (四)結語和敬辭。在孩子撫養權變更起訴書末尾需要把起訴的目的和希望說出來。 (五)落款和日期。
離婚孩子撫養權女方怎么爭取
一、離婚女方怎么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法院在考量把子女判歸一方時,一般考慮如下幾點:
1、子女是否尚在二周歲之內。
2、女方是否已做絕育手術。
3、子女是否一直跟隨女方生活。
4、女方工資收入是否相對穩定。
5、女方的學歷情況。
6、女方的人格、思想素質評價情況。
7、男方是否存在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8、男方是否枝桐行有過錯的。(包括婚外情)
9、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意愿。
10、其它子女隨母對其成長有利的因素。
因此,女方在爭取證據可以從這些方面出發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輪絕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二、爭奪撫養權該提交哪些證據
孩子撫養權,目前離婚案件基本上都是爭奪孩子撫養權,最大的原則就是要兒童利益最大化,無論猛嘩是我國婚姻法,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是兒童權益公約,都體現了這個理念和原則。
關于孩子撫養權的案件,法院審判原則有三個:
1、兩周歲以下的孩子歸母親,除非母親根本沒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這兩點都要具備。
2、兩周歲到十周歲孩子的撫養權,要看父母哪一方能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條件。
3、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涉及到孩子撫養權的證據形式:
1、工作收入證明;
2、住房證明;
3、孩子戶籍上學證明;
4、照片、錄音、錄像:反映孩子跟父母哪一方關系更好;
5、父母的品行或身體疾病的證明。
證據取得方式:通過單位、學校、居委會、醫院等相關方面。
無論男女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時候,其實都是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而這里的證據就包括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和對對方不利的證據,只要能夠證明自己的撫養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那相比之下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比對方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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