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沒有還清可以離婚嗎?
法律主觀:
離婚時還沒有還清房貸,在分割房產時,屬于夫妻共同房產的部分,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并分割;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房貸由個人承擔;離婚后房子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的貸款。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共同雙方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雙方離婚房貸沒還清怎么辦
離婚時對于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要看具體房子的歸屬方是誰。離婚時對于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要看具體房子的歸屬方是誰。
一、房子貸款未還完離婚了該怎么辦
1、首先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誰歸還貸款,但是對外不發生效力。對外首先需要確定房子的性質,如果屬于一方個人的財產,那么就屬于一方個人的債務,房子歸屬于誰,抵押貸款就有誰歸還。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離婚,債務的歸還依然是雙方。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后有貸款的房子怎么過戶
1、我們都知道,房屋過戶必須有房產證,沒有房產證是無法進行過戶的。
2、按揭房的房產證在正常情況下,應該是在銀行抵押的。
3、因此,離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過戶的,可以有兩種辦法: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后,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2)、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這種操作方式比較麻煩,因為銀行出于償還貸款的風險及工作量的考慮,一般是不會給予配合的。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后房貸怎么處理
當夫妻感情破裂了,房子是最大的問題,那么要如何分割呢?因為離婚房子的糾紛在新聞媒體、還是社會上都是非常常見的。那和小編一起來看看,離婚后房貸怎么處理。
離婚后房貸怎么處理
1.房屋產權不確定:離婚房子歸誰的問題,可以由法院判決來決定,對于產權未定的房屋,法院是不會給判決的,只有在房屋的產權確定后,再由夫妻雙方協議商定。
2.房屋產權歸雙方共有: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的房子,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還沒有還清貸款的同時也還是屬于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3.房屋產權歸一方所有:要是婚前一方貸款買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的還了貸款。離婚后,房貸還沒有還清的話,房貸就屬于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婚后共同還貸支,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作出公平裁判。
什么情況下,房屋產權歸雙方共同所有
一婚前兩個人共同買房,二婚后共同出錢買房,三是婚后一方出錢買房。
這三種情況,房屋的產權都是歸雙方共有的,房貸也是由雙方共同承擔的。離婚后,不管房屋歸誰,這債務都是要夫妻二人共同來承擔。
如果每月的月供是3000元,夫妻二人每人還貸1500元,要是一方因為經濟困難沒有按時償還的,銀行是有權向另一方追債的。
因為銀行只認夫妻二人的共同的債務,只要拿到貸款就行。其他的事情,要夫妻二人自行解決。
文章總結:離婚后房貸怎么處理。房屋產權不確定:離婚房子歸誰的問題,可以由法院判決來決定。房屋產權歸雙方共有: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的房子,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還沒有還清貸款的同時也還是屬于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未還完房貸離婚怎么辦
未還完房貸離婚怎么辦
未還完房貸離婚怎么辦,由于房屋的價值較高,很多夫妻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只能選擇貸款買房,而房貸沒還完就離婚的夫妻也是比較常見的,下面為大家分享未還完房貸離婚怎么辦。
未還完房貸離婚怎么辦1
離婚時對于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要看具體房子的歸屬方是誰。如果夫妻雙方平分房子的話,那么剩余的還貸責任也由雙方共同承擔。
但是一般情況,夫妻離婚時都是一方取得房產,給另一方等額的補償。這種情況下一般需要做一個轉按揭的手續,剩余的還貸責任由取得房產的一方承擔。
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辦法:
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涂銷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他項權登記,這樣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并處理房屋的歸屬問題;
2、在雙方離婚后,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并涂銷抵押登記后,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法院處理。
未還完房貸離婚怎么辦2
一、離婚時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
離婚時,對于婚后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于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著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義方,實質上等于變更債務人,應征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
通常情況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并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一方面,不能以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而變更債務人(名義還款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按照上述的分析,這類案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并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
另一方面,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任何人作為還款名義人都不影響房屋作為抵押財產對債務進行擔保。法院在判決時也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準,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應該考慮對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堅持保護婦女利益或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第三,根據夫妻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原則,銀行可以向離婚當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責任。而根據規定,即使法院在離婚判決中或者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對于夫妻之間債權債務的分配,也只在離婚當事人之間產生內部效力。
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由哪一方承擔剩余債務中的具體的.比例,不能對抗債權人(銀行)。而離婚當事人一方因為連帶責任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比例承擔債務的,可以向對方追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條6868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離婚房貸沒有還完怎么辦
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
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辦法:
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涂銷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他項權登記。這樣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并處理房屋的歸屬問題;
2、在雙方離婚后,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并涂銷抵押登記后。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法院處理。
按揭房不同于一般的房屋,夫妻在離婚時對于按揭房的分割程序也是比較復雜的,且很容易引發糾紛。如果您在與配偶離婚時就按揭房的分割問題產生了爭執,不妨咨詢一下婚姻家庭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就按揭房的歸屬以及房貸問題尋求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
未還完房貸離婚怎么辦3
婚后買的房貸款沒還清離婚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后購買房屋沒還清貸款的,離婚后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不會直接判決房屋歸屬,而是待取得完整產權后再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財產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依據我國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后購買房屋沒還清貸款的,離婚后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不會直接判決房屋歸屬,而是待取得完整產權后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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