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公證的辦理步驟是怎樣的
離婚時房產公證的辦理,很多人都不清楚它的辦理步驟是怎么樣的,這些屬于法律上面比較專業的問題,小編在咨詢相關法律人士后,給大家整理了一些離婚房產公證的辦理步驟是怎樣的的資料,供大家參考。
離婚房產公證的辦理前提
離婚產業公證是指夫妻兩邊對離婚產業達到協議,到公證處處理離婚產業公證。協議離婚的,離婚產業切割協議在收取離婚證后自動收效,無需處理產業公證。訴訟離婚的,法院對夫妻產業切割進行判定的,在判定書收效時,離婚產業切割收效,因而,訴訟離婚也不需求離婚產業公證。可是,實踐日子并不是那么簡略的,許多時間離婚證未處理下來,兩邊又達到離婚產業切割協議,一方想要斷定離婚產業切割,以防對方變卦的,此刻就需求處理離婚產業公證。
詳細來說,離婚產業公證包含兩種狀況:對夫妻產業的公證、對離婚產業切割的公證。離婚產業公證在一些狀況下有必要處理,那么哪些狀況需求處理離婚產業公證呢?如上文所述,離婚時未處理離婚證的,關于離婚產業切割達到協議的,為了防止發作不必要的爭執,挑選處理離婚產業公證。
離婚房產公證如何簽協議
離婚房產切割協議是指夫妻兩邊對夫妻產業怎樣切割達到一起定見,并簽定的離婚房產切割協議書。簽定的離婚房產切割協議不是在兩邊簽字時收效的,因而,離婚房產切割協議收效前,怎樣處理離婚房產公證變成確保離婚房產切割協議收效的要害。為了處理離婚房產切割協議怎樣公證的疑問,有必要了解離婚房產切割協議公證需求的資料、手續、流程等。
1、離婚房產公證怎樣處理文件:當事人的身份文件,托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托付書和身份文件;房產切割協議文本;公證員以為應當提交的別的根據。
2、離婚房產切割協議怎樣公證,去哪里處理首要,離婚房產切割協議有必要是契合懇求的離婚房產切割協議書,然后,需求兩邊拿著前面的資料去本地的公證處懇求公證。
3、離婚產業怎樣處理,需求啥手續、流程了解了離婚房產怎樣處理需求的資料及去哪里處理后,最要害的一步即是清晰離婚房產公證處理的手續和流程。
離婚房產公證的辦理步驟
首先,當事人要預備好文件:通常兩邊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檢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公證懇求被招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離婚房產協議的內容,檢查產業的權力證實;查詢當事人的訂約是不是遭到詐騙或誤導。
第三步,當事人應照實回答公證員的發問,公證員會實行必要的法令奉告責任,通知當事人簽定房產協議后承當的法令責任和法令結果,當事人合作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供認。
上面就是小編提供的離婚房產公證的辦理步驟是怎樣的相關知識,請大家有需要時可以進行參考。
怎么辦理離婚公證?
辦理離婚公證的程序:首先,應到戶籍所在地、法律行為或是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申請;其次,申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填寫申請表,如果委托別人代理的,應有委托代理書。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離婚公證如何辦理?在哪里辦?
離婚公證如何辦理?在哪里辦?離婚公證辦理: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當事人可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也就是對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種證明,相當于對離婚協議書更增加了一重保險,使離婚協議書更容易等到履行。公證是公證處代表國家進行的一種證明活動,證明其公證的內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辦理離婚手續之后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相當于給離婚協議書上了雙保險,更增加了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離婚協議書更易于履行。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當事人雙方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復印件。已注銷戶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記載當事人自然情況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證明。離婚證書原件包括已生效的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如離婚證書遺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補發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當事人辦理離婚公證,應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離婚協議公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離婚協議公證辦理需要的材料有: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2、子女的戶籍證明;3、離婚協議草稿;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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