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
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當父母離婚的時候,孩子的撫養權就成了一個大問題,我和大家一起來看看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
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1一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一:突出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
現在撫養小孩的成本越來越高,小孩的各項支出,例如教育費、保險費、醫療費等零零種種。每位家長都擔心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都盡自己所能給孩子創造好的條件,這是人之常情,法官在判決撫養權時往往首先考慮雙方經濟條件。
一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二: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環境等人文方面優勢。
孟母三遷的故事,告訴我們給孩子創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境的重要。而在現實生活中,治安較好的小區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安靜的小區能保障孩子的休息。反之,流離失所的生活則無法保障孩子的安全與休息。
一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三: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孩子陪伴。
現在很多剛做父母的人都是上班族,孩子就只能夠交給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如果當事人能夠證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時間、受教育程度、身體狀況等方面優于對方,也是占優勢的。
一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四: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
法官一般會延續孩子的生活習慣,以免讓孩子過多的體會父母離婚前后的差別。因為父母離異對孩子而言已經是一個不小的創傷,若再改變生活環境,則可能讓孩子一時無法適應。
一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五:依法律規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為保障兒童的基本合法權益,法律規定了兩周歲以下的兒童,即在哺乳期兒童,一般由母親撫養。對于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子女,沒有明確規定撫養權的歸屬,但“一切以有利于子女成長”為原則。十周歲以上的子女,法官會考慮他們的意見。
一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六:證明對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長的因素。
如果對方已經有戀人并且很可能結婚,或者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法官一般不會判決對方撫養孩子。除此之外,同母異父、同父異母、繼父繼母等因素也可能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一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七:撫養權不是一成不變的。
離婚時,法官會根據當事人雙方情況判決子女撫養權,但若當時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可以隨時請求法院改變撫養權。經過審核,如果發現有撫養權乙方無能力繼續撫養子女、危害子女等狀況出現,或者對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長的情形出現,法院也會變更撫養權。
一般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八:爭取獲得孩子的心。
尤其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法官會認真聽取他們意見并計入筆錄,作為判決撫養權的重要依據。做父母的要拿出誠心、真摯的感情,盡量減輕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
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2在離婚的時候,關于孩子由誰撫養,主要考慮三種情況:第一種,對于未滿2周歲的孩子,夫妻二人離婚后,傾向于孩子歸母親;第二種,對于已滿2周歲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先由孩子的父親、母親協商,如果兩個人之間能夠協商一致,則根據他們協商的結果來處理。如果對孩子撫養協商不成的,那么,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長的方式來指定監護人。第三種,對于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則要尊重該未成年人的意愿,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礎上,判決撫養權歸屬。
因此,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3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婚姻法》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上述規定,僅僅解決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撫養(注:哺乳期是兩周歲),但是并沒有明確規定哺乳期滿后子女撫養權如何判決,也沒有明確“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的具體操作辦法,離婚當事人仍然明白。下面我引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也許會幫助您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兩個孩子撫養權怎么爭?
首先你必須明白一點,無論是幾個子女,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所遵循的原則不變,就是有利于子女成長。
而一方撫養多個子女,需要付出更多的經濟和精力,一旦你撐不住,就容易顧此失彼。有些當事人,離婚時強烈表示要爭兩個孩子撫養權,最后也確實爭到了,但自己卻無法負擔兩個孩子的開銷!離婚時和對方置氣,在不考慮經濟的情況下,貿然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并不可取,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利。
加上法院會考慮父母對子女精神上的需求,判決一方撫養一個,是目前最常見的!但是現實情況千變萬化,法官也會根據具體案情來決定,比如一個案子,男女雙方分居數年,兩個孩子都跟隨女方一起生活,在訴訟離婚時,法院沒有遵循一人一個孩子的慣例,而是保持了當前兩個孩子的生活狀態,將兩個孩子都判給女方撫養。
法院之所以這么判決,是因為兩個孩子一直跟隨女方生活,已經形成了穩定的生活狀態,而貿然讓孩子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可能導致孩子出現反常的舉動,如抑郁、離家出走等,相比之下,讓孩子依舊保持先前的生活環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
如果是雙胞胎,法院怎么判呢?
對于雙胞胎的撫養權歸屬,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最終判決結果一般取決于法官對于更適合撫養孩子的認知。有的法官認為雙胞胎的感情更緊密,成長過程中不適合分開,但也有法官認為,雙胞胎和其他孩子沒有不同,可以按照普通的案件處理。
面對這種情況,怎樣讓法院支持一方撫養雙胞胎,就非常關鍵了!當事人從2個方面入手:
1.向法官列舉雙胞胎在一起生活的好處,比如兩個孩子在一起玩耍的照片、視頻等,讓法官相信兩個孩子感情深厚,一起生活更有利于他們成長。
2.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同時撫養兩個孩子,可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以及成長需要。如果能夠證明這兩點,同時獲得兩個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可能的。
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情況較為復雜,雖然從父母的角度看,一人養一個是最公平的結果,但孩子并不是物品,撫養權也不是按份共有,子女的利益高于一切,無論外在因素怎樣變化,法院始終以此為原則來判決撫養權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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