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前往郭新振養父母位于林州市的老家,這是一棟幾層樓的民房,院墻外爬滿了南瓜、絲瓜等綠植,一片生機盎然的景象。
據了解,郭新振的養父是一名勤勞的工人,養母則是持家好手,有時干完了農活,還會去村莊附近工廠打零工。夫妻倆含辛茹苦將三個孩子拉扯大。
郭新振兩個姐姐長大后,經濟條件相對不錯,從慈母手中接下了照顧郭新振的接力棒,他們資助郭新振置辦了一套新房,汽車則是一輛二手車。
前些年,郭新振考上了南方一所大學。畢業后,他先是在林州一所私立學校當老師,后來通過招考成為了公辦教師。
郭新振表示兩邊都是愛,都會好好報答:
郭新振和郭剛堂終于相認,可是突如其來的變故,也打破了養父母家庭原本的寧靜。一名和郭新振養父母家相熟的人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們一家人想要靜一靜,計劃一下未來,不想生活被外界打擾。
在此之前,郭剛堂也曾說過,不想兒子的生活受到打擾。一邊是血肉至親,一邊是多年的養育之恩,對于郭新振來說,兩邊都是毫無保留的愛與關懷。
郭新振大伯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希望兩家人能當作是親屬常來常往,如果郭剛堂夫妻到林州,他們會報以最大的熱情接待他們。
以上內容參考 極目新聞-探訪《失孤》原型郭新振家庭:養父母和兩個姐姐為他置辦新房汽車
養子女對養父母是具有贍養義務的。
這兩天被流傳在網上的一則視頻感動了。視頻中一名年輕女子將老人扛在肩膀上,還重復詢問對方“看見了嗎、看見了嗎”?
據悉,這名年輕女子叫張白鴿,而這個目測只有1.5米左右的老人是她的養父張雙奇。張白鴿是父親張雙奇從小領養過來的,并非親生。張雙奇為了把有限的愛全部給養女,他一輩子沒有結婚,辛辛苦苦把張白鴿撫養長大。
在早些時候,張白鴿在社交平臺上說要帶著70多歲的老父親周游全國。后來,她花了66萬元買了房車,帶著父親張雙奇就開始了這趟旅行。
父女兩人老家是洛陽的,這一次張白鴿帶著父親去看升國旗也是“蓄謀已久”的。曾經,養父張雙奇帶著她去北京看病,并在無意間提到他以后有機會一定要到北京看升國旗。“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張白鴿就把這件事記了下來。
如今機會合適,她就幫父親實現了這個愿望。張白鴿說:“終于圓了75歲老爸的夢,我要越來越健康,這樣才能把本子記下的老爸想做的事,慢慢去實現。”她繼續動情說道:“爸爸年齡越來越大了,不管是周游全國還是看升旗儀式,我都要盡可能地去實現他的愿望。他養我長大,我陪他變老。”
小伙伴們也紛紛在視頻下面留言說“小時候我坐在你肩上玩鬧,現在你坐在我肩頭看國旗升起”、“張白鴿好樣的,雖不是親生父女,但是勝似親生父女”、“父親有愛心,女兒有孝心,祝福他們永遠幸福”,贊美之詞溢于言表。
張白鴿的這種行為讓大家贊賞,雖然不是親生的但是卻履行了贍養義務。那么作為養子女對養父母具備贍養義務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由此可見,作為養子女也是需要履行對養父母的贍養義務的。在我看來,這也是應該的,因為是養父母給了養子女第二次的“生命”,他們讓孩子感受到了來自“父母”的愛。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待”。人生在世,我們做人做事一定要無愧于心。生前好好對待、陪伴自己的父母(養父母),千萬不要在失去后再去珍惜、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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