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撕了怎么補辦
如果結婚證被撕了或者遺失了,需要補辦結婚證。以下是補辦結婚證需要注意的事項:
1. 先到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咨詢補辦結婚證的具體程序和所需材料。不同地區的具體要求可能略有不同,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辦理。
2. 根據民政局的要求,準備好所需的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證明身份的材料。如果結婚證被撕了,還需要提供原結婚證的復印件。
3. 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填寫補辦結婚證的申請表,提交所需材料。民政局會進行審核和核實,并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給予批準。
4. 在民政局領取新的結婚證。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費用標準也會因地區而異。
需要注意的是,補辦結婚證的時間可能會比較長,因此建議盡早辦理。此外,如果結婚證被撕了,建議盡快補辦,以免影響日后的生活和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補辦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
1、身份證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2、戶口簿原件,一方為境外人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3、結婚換發結婚證的需提供原結婚證,補辦結婚證的無需提供此材料4、結婚登記記錄證明。
一、結婚證丟了怎么辦
很多人結婚之后便覺得結婚證沒什么太大的作用了,于是隨手一丟,事后用的時候才發現結婚證不知道什么時候已經弄丟了。結婚證丟了怎么辦呢?
1、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補辦。但是辦理時當事人要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
2、補辦結婚證也可由當事人委托他人辦理,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委托書,委托書上還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如果婚姻登記檔案丟失,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
二、補結婚證需要帶什么證件材料
補辦結婚證時,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4、雙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三、補辦結婚證需要哪些程序?
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夫妻共同去辦。
1、由夫妻一方持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補辦申請;
2、填寫申請表、婚姻登記表;
3、發給結婚證。
注:夫妻有其他原因不能去補辦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但是應該有委托書,如果婚姻登記檔案丟失,當事還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
補領結婚證其實并不麻煩,但是當您有事情急需結婚證時也會給您造成一定的困擾,所以別忽略這個小小的證書,如果發現結婚證丟了,應該及時去補領,做到有備無患。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夫妻應該怎么補辦結婚證
法律分析:夫妻補辦結婚證,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查證屬實的,應當補辦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結婚證丟失怎么補辦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丟失后,雙方目前仍然為夫妻關系的,可以補領結婚證。
首先,需要找原結婚登記機關咨詢當年的結婚登記檔案在何處保管(一般應在區縣檔案館),然后,去具體保管部門申請出具結婚登記查檔證明;持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和三張3.5厘米×5.3厘米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及結婚登記查檔證明,雙方共同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現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符合條件的,當場補發結婚證。
1、申請補辦結婚證的當事人應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能夠查找到檔案的可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查檔證明進行補領,查不到檔案的可在原單位或街道開具證明后補領。
3、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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