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給的購房款是贈與還是借貸
父母出資買房一般是借款。父母出資未明確表示贈與的,應認定購房出資款為對子女的臨時性資金出借,目的在于幫助子女渡過經濟困難期,子女理應負有償還義務,沒有明確還款時間不代表為無償贈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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