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份額能這樣確認:,1、共同共有的基礎是共同關系;,2、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他們經平等協商進行管理、支配和進行處分;,3、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也承擔平等的義務,對外就共同財產負連帶責任;,4、在共同關系終止時,共有財產進行分割,應經平等協商,確定各自的份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條【共有及其類型】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一)依據共有人約定分割的原則,無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約定的依其約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例如,沒有經濟收入的某個共有人的父親病重,需要分割共有財產,獲得給父親看病的錢。在這種情形下,雖然共有人有不能分割共有財產的約定,但父親患病的共有人屬于本條規定的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有財產的情形。,(二)依法分割的原則,共有人對共有財產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依據本條的規定予以分割.即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1、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按份共有是各共有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其應有份額享有相當于分別所有的權利。因此,按份共有關系存續期間,按份共有人有權請求從共有財產中分割出屬于自己的份額。這種請求不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只要共有人提出請求,就會產生分割的后果。,2、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對全部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共有。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沒有確定的份額,無論在權利的享有上還是在義務的負擔上都無份額比例之分。那么,在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通常共有人只有在共同共有關系消滅時才能協商確定各自的財產份額,對共有財產予以分割。因此,本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共有財產。共同共有人共有的基礎喪失,如夫妻財產的共同共有,因婚姻關系的解除而失去了共有的基礎,在這種情況下,夫或者妻一方可以請求分割共有的財產。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二人約定由原來的夫妻共同財產制,改變為夫妻分別財產制,在這種情況下,夫或者妻一方可以請求分割共有的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并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綜上所述,共同共有確定份額后,就需要按照約定來進行分割,沒有特殊的原因,個人是不能對共同共有獨自處置的。
法律分析:共同共有房產法院執行會先告知共有房產權人有權利進行協議分割共有房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析產訴訟,如果共有產權人并沒有對共同共有的房產達成分割協議或提起析產訴訟的,法院可以依法推進執行。法院可以依法對共同共有房產進行查封、扣押和凍結,但應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產權人對房產分割達成協議并且經過債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認定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四條 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共有人提起財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財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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