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代位繼承”,繼承人范圍增加
在新修改后,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繼承權,在第二順位繼承人中增加了“兄弟姐妹子女”作為代位繼承人,就是我們常說的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等這些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晚輩血親享有代位繼承。
2、增設“寬恕”制度
在實際生活中,子女不孝順父母的情況并不少見,有子女對父母不好時,父母留的遺囑或許是少分或者不分給該子女遺產,立遺囑的目的可能是為“嚇?!币幌伦优?,當子女的誠心打動了父母,父母還能修改遺囑嗎?新法規定,確有悔改表現的,被繼承人可以重新將他們列入繼承人。
3、增設“遺囑信托”方式
在現實中,很多從父母那里繼承下來了遺產,即使繼承了類似房產等大筆財富,但由于管理不善或者不能管理,其財富很可能被人欺占而遭受損失。而在新法中增設遺囑信托這一方式可解決這些問題,只需要父母指定信任人或者機構,待子女成年逐步移交給子女管理。
4、增設“兩種遺囑”形式
隨著社會的發展,手寫遺囑已不能滿足新時代需要,電腦和手機的普及,讓人們更習慣打印或者錄視頻。所以,民法典新增了打印和錄音錄像兩種遺囑形式。
5、公證遺囑效力不再優先
公證遺囑正規和專業,但不能解決在立遺囑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特殊情況,導致財產分配并不是老人最終真實意思表示。新法將“公證遺囑刪掉”,意味著公證遺囑不再具有效力上的優先性,有多份遺囑時,以最后時間為準。
6、可與繼承人之外的組織或個人簽訂扶養協議
新法典增加“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意味著承擔老人養老和后事的機構和個人可以獲得遺產贈與權利。
7、隱藏遺囑、欺詐和脅迫訂立遺囑將受到懲戒
新規中明確,對隱匿、欺詐、脅迫等方式設立和變更遺囑,若情節嚴重的可剝奪繼承權。
8、房產遺囑繼承與買賣過戶、贈與過戶綜合比較
買賣過戶一套100平米左右的房子,其費用約為房產交易價的2.5%,而遺囑繼承方式,繼承人如果沒有房子,繼承下來的房子滿5年后再賣沒有其他額外費用。
法律分析: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所以去世兄弟的子女有權代位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但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第二順序繼承人(即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能代位繼承?!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設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繼承權,將第二順位的繼承人中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規定為代位繼承人,擴大了代位繼承人的范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繼承。但需要注意的是,兄弟姐妹屬于第二順位繼承人,所以,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繼承的情況應當只發生在被繼承人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且第一順位繼承人沒有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的前提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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