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房子婚后加名字有效嗎?
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
在法律上房產證加上另一個人名字視為自愿將婚前財產的一部分贈與對方,在婚后,在房產證加名的行為,視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且加名的行為也就是完成了房產的變更登記,此時贈與行為履行完畢也不能再撤銷,那么這套房產就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個人財產包括: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婚前的房產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除非婚后通過特殊約定或者贈與等方式,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后,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如果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相關規定進行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會在結婚之前就購買房屋,當結婚以后,有的家庭就會考慮把配偶的名字也加到房產證上,可是不知道加名是否有用,那么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下面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
1、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婚前買的房子,屬于當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而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屬于房屋產權所有人對配偶的贈與,被贈與的內容就是房產所有權。因為房屋的特殊性,所以只有在房屋證上加上配偶的姓名,贈與才完成,而口頭承諾是不算數的。此時個人婚前財產也將會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我們國家《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夫妻共同財產和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雙方的約定應該采用書面形式,并且該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3、只要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的話,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是有用的,并且受法律的保護。婚前買的房子屬于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話,就相當于是把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該房屋就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假如夫妻離婚的話,配偶是有權利分割該房產的。
4、婚前買的房子屬于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假如要把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的話,那么就需要根據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5、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的話,該房產就會由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了。假如在加名的時候,沒有注明產權共有份額的話,那么該房產就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夫妻雙方各自占有一半的房屋產權。假如加名的時候有注明房屋產權的份額比例,那么就是按照份額來分配產權比例。在離婚的時候也是根據產權比例來進行分配房產。
以上就是關于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的全部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婚前購買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配偶無權分割,假如在婚后有把配偶名字加在房產證上,那么就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是可以分割的。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
新婚姻法的推出,讓不少新婚夫婦在購房的時候更加關注房產問題,如房產證上面寫誰的名字,要不要加上對方的名字也是一大問題,和以往的規定有所不同,新婚姻法明確說明:婚前夫妻其中一方取得的財產不在作為共同財產。那么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
1、根據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首先很明確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稅。”
3、由于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房屋登記費。
4、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么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請加名。
5、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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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嗎
有用。
婚前,就是領結婚證之前,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通過個人購買的,并且無貸情況,婚前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但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通過贈與,這種情況可能需要交納契稅等的稅費。婚前買房婚后加名是有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關于財產分割,有協議的按照協議執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般會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擴展資料:
婚后房產證加上名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元貼花費、25元制圖費;
(3)10個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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