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 子女撫養權 的歸屬需要綜合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自身條件等多種因素,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來確定。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第一,雙方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第二,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進行判決; 第三,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判決。 通常情況下,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由女方撫養,八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子女的意見。 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一方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父母離婚2個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判。即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一般適宜由女方扶養,已滿兩周歲的,父母雙方可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必須給撫養費。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無力支付增加撫養費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協商減少。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養費支付的數額、時間和方式無法協議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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