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
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上法院起訴離婚過程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如女方做原告,男方做被告,就到男方的戶口所在地起訴。若兩人均不在戶口所在地居住,而在其他地方住滿一年,則可以在該地的法院起訴。雙方都同意的話走調解最快。
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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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
女方起訴離婚要六個月才能離。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對方不同意則由法院判決,如果判決不離婚,原告方需要再等六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起訴階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4、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不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女方起訴離婚最快要多久
提起離婚訴訟 ,最快三個月審結。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適用簡易程序 的,一般三個月內審結,調解無效, 夫妻感情破裂 的,準予離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需要六個月,經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準予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女方起訴離婚要多久
法律主觀:
女方起訴離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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