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政局辦離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1、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到民政局辦結婚證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結婚自愿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2、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4、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訂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當事人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意味著需要攜帶的離婚手續也不相同?,F在,我將在下文就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一、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
(一)協議離婚所需帶手續: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訴訟離婚離婚需要攜帶的手續是:
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協議離婚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持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3)冷靜期。離婚登記當事人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自冷靜期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雙方當事人應持規定有效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橐龅怯洐C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的流程是:起訴、受理、調解、裁判、執行等。
(1)當事人先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申請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當事人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
(2)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并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審理前需進行調解。
(3)依法予以裁判。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的解答。根據上文可知,不論離婚雙方選擇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和結婚證和照片,唯一不同的是,采取協議離婚方式的當事人需要攜帶離婚協議書,采取訴訟離婚方式的當事人需要攜帶生效的法律文書。如果您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還有疑問,您可以聯系的律師,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
領離婚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具體如下: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辦理離婚證需要滿足以下的申報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財產和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離婚證的領取程序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并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于《民法典》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于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于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以上內容參考:中央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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