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如何寫離婚起訴狀呢?
(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2.有關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包括由誰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jù)這里所講的證據(jù)主要是指,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jù),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3份(自己留1份),證據(jù)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層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四,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第五,離婚調解是法律規(guī)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fā)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xù)開庭。
第六,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jù)雙方提供的證據(jù)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前面說到離婚經過的程序時,已經提到了相關證據(jù)的準備,我們在離婚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5.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guī)格、件數(shù)、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1.結婚證: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護照:需要提供雙方離婚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離婚協(xié)議書:如果雙方已經就離婚協(xié)議達成一致,則需要提供離婚協(xié)議書。 4.財產清單:如果雙方需要分割共同財產,則需要提供一份詳細的財產清單,包括房產、車輛、存款、投資等。 5.子女相關證件:如果雙方有共同子女,則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本等相關證件。 6.其他證據(jù):如果雙方需要證明對方的過錯或違約行為,則需要提供相關證據(jù),如短信、郵件、證人證言等。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離婚程序是需要在當?shù)厝嗣穹ㄔ哼M行,具體的證件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區(qū)和法院的要求而略有不同,建議在起訴離婚前先咨詢當?shù)氐穆蓭熁蚍深檰枺源_保提供完整的材料并遵守當?shù)胤煞ㄒ?guī)。
離婚起訴要準備哪些材料
離婚起訴要準備哪些材料一、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xiàn)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xié)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shù)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shù)模峁┴敭a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峁Ψ街鼗椤⑴c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jù)材料。
二、離婚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jù)有哪些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提供結婚登記證書的目的是證明雙方存在婚姻關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如去社區(qū)居委會申請出具相關的證明。未辦理登記手續(xù)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相關證據(jù)。這項證據(jù)的證明目的是關于婚姻系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或買賣婚姻等情況。證據(jù)的形式可以是證人證言或者其他書面的證據(jù)。
3、提供婚后感情的證據(jù)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4、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應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精神病院的診斷證明書,患病的具體時間。如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判刑或勞教要求離婚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勞改地點。如一方因婚外情引起離婚的,應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有關證明材料,不過在收集這項證據(jù)時,最好像專業(yè)的婚姻律師求助,以免對他人造成侵權。
5、提供子女的相關資料。提供的信息應包括子女人數(shù)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yǎng)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6、如女方在懷孕期間,應說明懷孕日期,并提供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7、提供關于財產的證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明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fā)票等。
8、提供雙方收入和債權債務的相關證據(jù)。如有債權或債務應提供借據(jù)、債務人或債權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等證明材料。如有存款,應提供儲蓄所的名稱、開戶日期、帳號、存款金額等。
9、關于以前是否有過離婚訴訟的證據(jù)。如果以前曾起訴過離婚的,應說明是撤訴或調解和好,還是判決不準離婚。并應提供原判決書,調解書或裁定書原件或復印件,這會影響到法院是否會判決準予離婚。
三、《民法典》關于離婚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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