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分鐘學的知識,民法典知識科普,多學點法律知識,讓自己少吃虧,誰還沒花兩分鐘學點知識,這些你都知道嗎?
一、胎兒享有繼承權
《民法典》第①⑥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失能老人也需要監護
《民法典》第②②條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三、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嗎
《民法典》第①②⑦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四、見義勇為而意外受傷,醫藥費該由誰承擔呢
《民法典》第①⑧③條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五、訴訟時效延長至三年
《民法典》第①⑧⑧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六、如何設立居住權
《民法典》第③⑥⑦條規定: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民法典》第③⑥⑧條規定: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法律分析:有。胎兒可以繼承遺產,胎兒享有繼承遺產的民事權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不再享有繼承遺產的民事權利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胎兒有繼承權。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如果胎兒出生時為活體,胎兒即成為活的嬰兒,也就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這時,為胎兒所保留的遺產即成為嬰兒的財產,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保管。
2、如果胎兒出生時為死體,不能繼承遺產,則該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3、如果胎兒出生時為活體不久即死亡,為胎兒保留的遺產則由嬰兒的唯一繼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繼承。
如果產生糾紛的,在涉及胎兒繼承的案件中,胎兒尚未出生的,宜以其法定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起訴或者應訴。在胎兒出生后,出生后的嬰兒可以以當事人的身份出現在訴訟中,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嬰兒的名義代理其起訴或者應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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