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法律主觀:
1、對于 離婚 的 財產分割 問題,一般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 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一般均分。 2、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還是屬于個人。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損害 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 遺囑 或者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結婚不到一年,離婚財產怎么分?
離婚財產分割的標準是,一般情況下,夫妻個人財產歸屬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對于夫妻共同財產視具體情況進行分割,也就是參照上面的分割原則進行分割。離婚財產分割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此項原則根據地區的實際操作不同,沒有明確的定論。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認可此項分割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離婚財產分割,分為六種情況:1、答應將房屋贈送的那一方,還沒有辦理法律過戶手續的,房屋產權還是歸贈送方所有,另一方不能分割。2、結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錢購買了房子,房產產權也登記在自己的孩子名下,這個屬于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分割。3、結婚后雙方父母一起出錢購買房子的,不管房產產權是登記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時候要按照當時出錢的份額所占的比例來分割。4、夫妻其中一方婚前買了房子,婚后夫妻一起償還貸款,這是屬于購買方自己的個人財產,所以房產產權還是屬于購買方的,而結婚后一起償還的貸款部分和增值部分由登記房產產權的那一方按照出錢比例給另一方進行補償。5、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用父母的名義來購買房子,房產產權登記在其中一方父母的名下的,房產產權還是屬于父母的,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可以分割,只能算是債權,可按照出資金額情況,要求該父母償還出資金額。6、結婚后夫妻一起按揭購買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產權的分割應該平均分配。離婚后財產分割法院判定:1、我們國家的民法典規定房產產權是國家行政機關對房屋所有人在行政上的確認,在離婚案件中分割財產的時候,法院一般不會變動房產產權所有人,意思就是說若房產產權登記在其中一方,分割的時候法院一般也還是會將房子判決給房產產權的所有人。2、民法典離婚財產分割還有一種情況,若房產產權寫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的時候,雙方對于房屋產權和房產價值無法達成協議的話,法院將會按照以下幾種情況來判決:(1)夫妻雙方都想要房產產權,都同意通過競價的方式來爭取房產產權,這時法院將同意這一行為。(2)夫妻其中一方想要獲得房產產權,可以讓房產評估機構對該房屋做出市場評估報價,而拿到房產產權的一方還應該賠償相應的金額給未拿到房產產權的另一方。(3)如果夫妻雙方都不想要房產產權的,可以根據他們的要求把房屋拿去拍賣,拍賣所得的金額再按照相應法律規定來進行分割。3、結婚后夫妻雙方一起出錢將其中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子進行修繕、翻新、擴建等,離婚的時候房產產權沒有改變的話,房產產權還是歸購買方所有,至于房屋增值金額屬于另一方應該得到的金額。應該由房產產權所有人折價給予另一方補償。如果進行了擴建,那么房屋擴建的部分應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你知道應該怎么分割離婚財產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一年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結婚一年女方提出離婚財產分割具體如下:
1、男女雙方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分割財產;
3、若是對方出軌屬于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財產的分割方式:
(1)實物分割。即財物可以分割的情況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的財產;
(2)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變賣或者拍賣,夫妻雙方就變賣、拍賣取得的價金進行分割;
(3)作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財物,根據財物的價值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離婚后過錯方分財產的方式: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多分配財產和損害賠償,并且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綜上所述,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則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為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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