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情,雙方需要考慮的問題也很多。有的夫妻離婚時覺得自己的房子和車子是屬于自己的,有的夫妻離婚時覺得房子和車子是屬于對方的。那么對于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配問題?有律師給出了相關的解答。
1、婚內出軌在處理財產分配問題上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全部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2、對生活在同一地區、生活在一起或者育有子女的雙方,在處理雙方債務時,應考慮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是否影響債權的實現,并考慮其對債務償還的貢獻程度。3、夫妻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等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行為的,應認定為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損害處理。4、因第三者介入而損害夫妻權益的人不能以欺詐、脅迫或者其他手段獲取損害賠償。5、損害賠償的數額以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所有的物品價值為準。
2、婚內出軌財產歸誰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二十五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但是沒有約定財產如何分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重婚婦女或者與他人則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承擔民事責任或者要求損害賠償。司法實踐中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予以酌情認定是否構成“家庭暴力”和“就那一段婚姻來說,婚姻生活雖然可以繼續,但最終也要分道揚鑣。離婚后如果還能繼續居住在一起,只要在共同生活期間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就可以繼續保持婚姻關系的延續。因此,出軌并不一定就是婚姻關系的終結,婚內出軌是不受法律保護和處罰的。
5、婚內出軌一方應對背叛婚姻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夫妻之間是一種具有人身關系,也是一種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關系。即使是婚內出軌,其結果也是一種不正當的損害,也是一種道德上的敗壞。所以,對這種婚內出軌行為應該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同時由于法律上的不規范和不明確,因此對這種婚姻關系所造成的損害要進行賠償是否合理必須進行分析研究。比如婚內出軌行為所造成的后果較輕的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情節嚴重甚至構成重婚罪,那么則不能要求賠償了。
女方有外遇離婚財產怎么分
在夫妻雙方都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分割時,離婚時夫妻雙方應當對共同財產進行協商約定,沒有約定不明確的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女方如果是外遇等過錯行為和破壞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出離婚的,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1、男女雙方均有外遇行為,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賠償。
夫妻之間不得有配偶而婚外有情人。法律規定,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責任的范圍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如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患嚴重疾病);虐待家庭成員;與他人同居或者以其他方式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發生婚外情的事實,致使婚姻關系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過錯方在與婚姻關系不受本節規定的損害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我國法律對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規定,實踐中,經常是由受害人通過訴訟方式主張損害賠償責任。在離婚時若另一方主張出軌等過錯行為為因外遇而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可以依法要求賠償;若另一方堅持主張其外遇而導致婚姻無效的情況下則要追究另一方的侵權責任和過錯方賠償責任。
2、男女雙方離婚后均要求損害賠償,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要求損害賠償的,應當提供證據;有相反證據證明損害賠償請求成立的,可以不再追究對方的責任;對方沒有提供證據不足以證明損害賠償請求成立的,應當承擔不利影響,賠償損失。無過錯方可以選擇要求損害賠償的方式也可以選擇賠償責任,如女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男方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如要求女方返還已支付彩禮錢等。當然還有一種途徑就是請求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喪失。
3、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盡量讓配偶一方能分到夫妻共同財產。
這是因為:夫妻共同財產是以夫妻雙方的財產來進行分配的,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首先應該根據具體情況使夫妻的個人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相區別;其次,對于一方轉移、隱匿、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行為,應當予以打擊。但是由于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處分。因此在離婚時人民法院只能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隱藏、轉移等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離婚時財產一般歸誰所有屬于誰。
在離婚分割財產的問題上,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男女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第三十九條規定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夫妻義務和忠實義務。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夫妻間應有的榮譽和利益;處理家庭成員間的矛盾糾紛時,要有利于團結與社會穩定。
5、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等行為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上述兩種離婚糾紛,其解決的途徑是訴訟解決,但在訴訟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1)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尊重客觀事實,盡可能不進行財產分割。如果夫妻對共同財產分割有爭議時,要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或裁定。(2)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能否轉移、變賣、毀損,是不是只能分得一半或全部?一般不能,但也不允許有轉移、變賣等其他過錯行為的離婚財產分割中對隱藏、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適用少分或不分原則。
出軌了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離婚,但對于出軌的問題,卻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處理。因為在很多情況下,夫妻之間因為出軌會對財產分割產生很大影響。那么出軌了離婚財產怎么分配?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制度。夫妻雙方可以根據各自有協商確定各自的共同財產分割方案。
1、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所得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勞務報酬和生產經營收益等。工資薪金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獎金,由用人單位發放給個人的獎金,由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等。獎金包括:對夫妻一方進行獎勵或者對夫妻一方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獎勵、資助;對夫妻一方進行獎勵或者資助,獎勵不能超過應得稅后工資或者獎金數額;支付撫養費的合理開支。勞務報酬包括:為他人提供勞務以及辦理勞務所獲得的報酬;從事其他營利性活動獲得的報酬;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沒有約定不明確,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不屬于夫妻共擁有的財產。其他合法財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生活用品、遺產以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繼承人一方的財產等;夫妻對共同財產進行約定并共同遵守時產生的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出軌等原因所負債務的處理,應認定為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因背叛婚姻所負債務,債權人可以請求對方按照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夫妻一方被出軌所負債務并不必然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后如果能證實出軌行為是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那這種出軌行為肯定與出軌行為相違背,雙方只能就此問題進行協商處理。
3、婚前或者婚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取得的財產。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都有平等的處理權利。有過錯方有權要求分割婚前財產或者婚后財產。過錯方因為有過錯而獲得財產,根據過錯的大小分割,過錯方可以分得財產。但是配偶一方如果沒有過錯,那么可以請求另一方承擔相應責任。如果雙方都沒有過錯的(比如對自己工作或生活上不負責任),那么即使夫妻感情破裂,但如果另一方有過錯,那么也會依法對家庭進行照顧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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