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訴訟離婚的法律規定
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送達人民法院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二)通過外交途徑送達;(三)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四)向受送達人委托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送達;(五)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六)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六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即視為送達。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有權在判決書、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應當在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當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或者提出答辯狀,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期間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民事訴訟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求解答涉外 離婚怎么辦理?
親親您好,涉外離婚相關的訴訟程序以及訴訟材料。
01公證認證
首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域外(不包括港澳臺)形成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證據材料需要經過公證認證,但對于域外形成的身份關系以外的證據則只需經過公證即可。
身份關系的證據材料是指結婚證、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對于婚姻案件來講,身份關系以外的證據則主要是指感情破裂的證據以及撫養費、財產類證據。
此時,律師的作用不僅僅是指導當事人做公證認證,更可以指導當事人收集證據,以便更好的爭取利益。
02指定機構翻譯
其次,上述證據經過公證認證以后,還需要到法院指定的翻譯機構進行翻譯。因為不同省份的法院指定的翻譯機構亦不同,所以,大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去當地法院網查找指定的翻譯機構。
03管轄法院
再次,上述程序完成后,便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案件的管轄法院了。雖然個案不同,但是確定管轄法院的基本原則仍然是“原告就被告”,特殊情況下適用“原告住所地管轄”。
04法院立案
第四,確定管轄法院后,當事人便可以帶著原告的身份證明、起訴書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去法院立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起訴書寫得不合格,或者證據材料有問題,法院是不會立案的。
05訴訟程序
第五,法院受理案件后,會涉及到送達、開庭、判決等具體的訴訟程序。
①關于涉外送達。
此時,如果當事人在國內沒有委托律師,則涉外送達時間會非常漫長,但如果國內有律師,則會非常節省時間。兩個不同的程序,對于時間的影響簡直是兩個極端。
②關于開庭。
送達后,法院會組織開庭,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原則上是需要本人出庭的,但經法院允許的除外。
此時如果有律師的話,律師會提前和法院聯系,申請當事人不出庭。且在正式開庭時,律師亦會出庭,并根據當事人的指示完成庭審,為當事人爭取更多的利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當事人是外國人或者雖然雙方都是中國人,但在外國締結婚姻,此時如果要在外國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那么就只能訴訟離婚,因為離婚判決可以得到國外的承認。
如果想省時省心走完離婚訴訟流程,還是建議委托專業律師辦理。
對方是外籍人員怎么申請離婚?
親親 您好 涉外婚姻怎么辦理離婚?資深離婚律師給你7點建議
原創2021-10-27 18:19·北京離婚律師信金國
涉外婚姻主要指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國籍的婚姻,包括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的法律,依據當地的手續辦理即可,一般不存在比較復雜的法律問題。而涉外離婚需要考慮法律適用、確定管轄法院、申請承認國外離婚判決等問題,這些法律問題相對比較復雜,本文將著重就涉外婚姻中存在的問題提供相應的解決對策。
一、夫妻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可以離婚嗎?
夫妻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可以離婚。生活中,當事人可能因為學習、工作等原因居住生活在國外,又因疫情阻隔無法回國,因此不能通過本人到場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來解除婚姻關系。此時涉外婚姻的當事人想要離婚,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根據需要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辦理涉外離婚訴訟案件。
二、涉外離婚訴訟可以線上開庭嗎?
涉外離婚訴訟可以線上開庭。由于近幾年疫情的影響,以及互聯網科技的發展與普及,法院通過互聯網遠程線上開庭已經不再是什么新鮮事。涉外離婚訴訟由于受到空間、時間等條件的限制,可以遠程線上開庭審理。
三、涉外離婚訴訟應當適用哪國法律?
當事人辦理協議離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當事人辦理訴訟離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即涉外離婚訴訟當事人向中國法院起訴離婚的,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規定。
四、如何確定涉外離婚訴訟管轄法院?
現實中實際案件情況往往比較復雜,各國的法律規定、國家政策等也不大一樣,在澳大利亞和英國等國家適用夫妻分別財產制,婚內所得財產歸各自分別所有,而在美國,州與州之間的法律甚至都不大一樣,有些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有些則適用夫妻分別財產制。因此,在涉外離婚訴訟案件中,確定管轄法院非常重要,這將直接影響到案件的整體走向以及夫妻婚后財產的分割。
那么應該如何確定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法院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的規定,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經驗,有時我們還要爭取搶先在中國立案,以阻卻國外法院的管轄權,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這需要涉外婚姻律師專業的考量和判斷。
五、國外離婚判決中國法院承認嗎?
最近經常收到當事人的咨詢:國外離婚判決在中國有效嗎?如果再婚是否屬于重婚?首先需要肯定的一點是,國外的離婚判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7條的規定,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說,國外離婚判決在中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至于申請承認問題,需要看作出離婚判決的國家是否與中國簽訂了司法協助協議。如果沒有簽訂司法協助協議,中國籍當事人需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該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如果簽訂了司法協助協議,則按照協議的規定申請承認該判決。
六、國外離婚判決國內承認執行,程序怎么走?
(一)申請方需要先向原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
(二)申請方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論證材料。
(三)法院接到申請書后,7日內答復是否立案,立案后組成3人合議庭進行審理。
(四)法院審理后作出是否認可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裁定,并根據需要送達給被申請人。此外,該裁定結果不能上訴或申請再審。
七、涉外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如何處理?
對于子女撫養問題,我國法律和外國法律存在較大差異。通常來講,如果未成年子女生活在國外則由國外一方撫養,相反如果未成年子女在國內,則由在國內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撫養。
對于財產分割問題,主要看財產的所在地。如果財產在中國境內,人民法院予以處理,且適用中國的法律進行分割。而財產在國外的,取證相對比較困難,對于無法查證的法院通常不予處理。
綜上所述,涉外離婚訴訟確定管轄法院、代理離婚訴訟、申請承認國外判決、撰寫法律文書等都是比較重要的法律問題,處理這些問題需要夯實的法律專業基礎,還需要相當豐富的辦案經驗,當事人自己往往難以處理,律師在涉外離婚案件中承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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