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離婚,大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通過訴訟方式辦理離婚,大概需要兩個月到九個月的時間。
一、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往往在半小時內全部搞定。開始協議離婚的,要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之后才能申領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時,一方必然會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簡易程序審理,即在基層法院并由一位法官獨任審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起訴到法院作出判決應當在三個月以內完成。
在判決半年后,原告可以選擇第二次訴訟,由于有第一次訴訟的經歷,法官處理第二次訴訟離婚的速度較快,一般在一個月內會審理終結。所需時間:第一次訴訟:60天。半年后第二次訴訟:30天。兩次訴訟合計9個月左右。
離婚起訴的流程:
1、立案
帶上上述全部證據材料,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2、繳納訴訟費
立案初步審查合格后,法院7日內通知是否受理。法院成功受理案件后,到法院繳納訴訟費。
3、訴前調解
當事人可以與法院溝通,同意進入訴前調解階段,訴前調解一般時間為一個月。期間由調解員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案件結束。如果調解不成,則轉入訴訟階段,分配一個正式的案號,同時分配具體的承辦法官。
4、領取傳票
法院確定開庭時間之后,會給雙方發開庭傳票。傳票送達的方式可能是通知到法院領取,或者采取郵寄方式。傳票上會注明開庭時間、開庭地點、開庭法官信息。到時候按時參加開庭即可。
5、開庭
調解貫穿離婚訴訟的始終。開庭前法官會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則開庭審理。
6、領取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法院組織庭后調解,調解成功,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雙方簽訂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法院當庭宣判或者擇日下達離婚判決書。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上訴。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協議離婚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三個月到兩年左右才能離掉,具體時間還需要依據個案來確定。
1.離婚案件一般有訴前調解的程序,法院離婚調解解決一般在3個月之內。調解不成轉成正式立案。
2.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3.如果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4.如果涉及二審,二審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
離婚案件如果第一次法院不判離,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需要六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所以,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案件,訴訟離婚可能需要一年半至兩年的時間,如果涉及審計、評估不計入審限則時間更長。具體時間長短還需結合個人的情況判斷。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訴訟離婚,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調解不適用于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
離婚訴訟注意事項: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1)準備好訴訟證據;對多數的當事人來說,都是第一次訴訟,并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法院審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證據”為中心,沒有證據,是很難打贏官司的,因此,在起訴之前收集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護好家庭財產;當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就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的共同財產。因此,咋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2、接到法院傳票時,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并進行答辯準備。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實”的起訴狀后,即緊張,又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意見,對于原告的訴狀內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會輕信。但被告應針對原告的訴狀內容及提供的證據,收集相關的反證。
3、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不要緊張,從容地應對庭審。
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盡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并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盡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為中心,擺事實,講道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般起訴離婚要三到六個月才能辦下來離婚證。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兄殲螞。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羨埋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改悶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一般起訴離婚要三到六個月才能辦下來離婚證。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兄殲螞。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羨埋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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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起訴離婚要三到六個月才能辦下來離婚證。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兄殲螞。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羨埋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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