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撫養權歸誰,不是誰有錢就行,這涉及了很多問題。
經過對相關法律的了解和我們辦案經驗的總結,離婚案件中,小孩撫養權歸屬有7個判斷標準。
1.離婚協議
如果你們離婚時對于撫養權歸屬達成了協議,可以約定由夫妻一方撫養,也可以約定夫妻雙方輪流撫養。
只要協商一致,就不存在法院裁判小孩歸屬的問題,就算一方離婚后反悔,要求得到小孩撫養權,起訴到法院,除非對方虐待孩子或者不適合撫養,那么很難推翻離婚協議。
2.小孩年齡
孩子未滿2周歲,法院都會讓孩子隨媽媽生活
孩子已滿2周歲,法院根據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進行判決
孩子已滿8周歲,就看孩子自己想跟爸爸生活還是跟媽媽生活
3.夫妻雙方的身體情況
當然,就算小孩未滿2歲,如果媽媽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不適合與子女共同生活,那么孩子也要跟著爸爸生活了。同理,如果爸爸患有類似疾病,就算孩子已滿8歲,想跟著爸爸,法院也會酌情考慮讓孩子跟著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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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經濟條件和撫養能力
小孩的教育和健康靠得是父母的經濟能力,所以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是爭取撫養權的重要條件。當然,不是誰的錢多孩子就跟誰。如果雙方經濟能力差不多,或者經濟能力懸殊但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都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長和教育,那么法官會考量更多因素來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
5.夫妻雙方的再生育能力
如果夫妻一方做了節育手術或者因為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這一方得到小孩撫養權的可能性就大一些。
或者一方沒有其他子女,而對方與前妻或前夫生了小孩,法院會優先考慮沒有其他子女的一方獲得撫養權。
6.小孩以往由誰照顧
如果說小孩長期以來都跟隨夫妻某一方生活,突然改變撫養權,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的健康成長造成不利影響。
那么法院會繼續讓孩子歸一方生活,這也是法院最看重的因素,畢竟孩子的身心健康也需要父母的陪伴所以大家可以保留自己陪伴孩子的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撫養能力
在夫妻撫養能力差不多的情況下,就需要考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撫養能力,畢竟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協助撫養是非常普遍的。
如果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有能力幫助撫養,對小孩的成長就更有利了。尤其是在小孩一直都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的情況下。
爭取孩子撫養權是一個博弈的過程,能不能爭取到不是比誰更委屈更揪心,也不是誰能搶走孩子,而是證明自己才是那個最適合撫養孩子的人!
真能心平氣和談好撫養權?教你3招
如果能夠協商解決撫養權,對孩子是最有利的,應該怎么和對方心平氣和談好撫養權和撫養費呢?
明確談判目標:撫養權和撫養費你更看重哪一個?
如果第一位目標是撫養權,你也更關心和陪伴孩子,能贏得孩子信賴,自身條件也不差,那從法律角度來看你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也更大,那可以在撫養費上適當讓步。
如果你對撫養權并不糾結,認為對方也可以照顧好孩子,那么你要撫養權,在撫養費方面可以適當強勢,為自己爭取更好的撫養條件。
確定談判策略
明確了目標,接下來要根據對方的利益訴求來確定談判策略:
第1情況:你們都在乎孩子,都想要撫養權。
我建議大家友好協商,畢竟孩子跟著誰都不會太差,能友好協商,估計離婚后的探望權也能得到很好的保證,所以撫養權在誰手里區別不大。
這種情況,你們盡量在撫養費和探望權方面做到公平就好。
第2情況:你更在乎孩子,對方利用你的弱點來談判。
一般對方是想少給撫養費或者多分財產,我認為很有必要找律師介入談判。
如果實在困難,那要記住,不要一味讓步,搜集對方不適合撫養的證據,比如缺乏責任心、陪伴孩子少,甚至有打罵行為,增加談判籌碼,并積極尋找對方的軟肋,比如出軌證據或生活惡習,告訴對方如果他要爭取撫養權可能承受的代價。
這樣,你就能在談判中贏得主動,即使訴訟也不落下風,對方愿意服軟,你也可以就坡下驢,不要纏斗,對孩子來說和平分手最有利。
第3情況:你們都不太想要撫養權。
這種情況,我建議更有感情的一方來帶孩子,并盡量爭取對方的配合,在撫養費方面可以要多一點,對方不愿意,那就讓對方帶。
對方要是真不想帶,肯定兩害相比取其輕,在其他條件上讓步,不過你們千萬不要對孩子表現出都不想要他的行為,可以進行積極引導,表明撫養的難度,但你如何克服困難選擇承擔的原因。
有孩子的夫妻離婚,能談好的事情最好別用訴訟來解決,并且最后對演公堂,逼著孩子來做選擇,這都是對孩子的二次傷害。
但大家也不要太擔心,離婚這個過程如果一定要經歷,那就讓自己內心明確,最大程度保護孩子的利益,要明白你現在承受的壓力是為了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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