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怎么分?
教你6個技巧!
夫妻離婚時,可能會發現法律上對于分割共同財產的規則十分復雜,到底什么能分?什么不能分?其實,大部分的財產歸屬都可通過一些技巧來判斷。對于老百姓而言,不可能事事問律師,跟大家分享6個辦法。
1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
這是判斷財產歸屬的重要通用規則,需要注意這3點:
婚前以結婚證的時間為準
財產在一方名下
對方沒有出資
如果對方出資,就不容易判斷了。有可能是借款,也可能是贈與,或者合伙投資,需要具體情形具體分析。
2婚后取得的財產為共同財產
以彩禮為例,這是對女方的贈與,是女方個人財產。但是,若結婚登記后才收到,存放在銀行里。離婚時,男方主張這些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就要證明是彩禮。若證明不了,法院就會按共同財產分割。
3婚后接受的贈與和繼承為共同財產
婚后,夫妻雙方可能會得到父母的資助,也可能會繼承父母的財產。通過這兩種方式取得的財產,會被推定為共同財產。除非父母在贈與協議、遺囑中確定只歸一方所有。一般需要去公證處公證。
4個人專用生活用品歸個人所有
在離婚時,有些人連當初送的手機、戒指都想要回去,算得非常徹底。那么,這類財產能分割嗎?
這就要借助“個人專用生活用品”的概念,指長期由一方使用,或者根據物品的屬性只能由一方使用。比如,女性專用的衣服、化妝品、男士手表、長期使用的手機等。
當然這里也有爭議,如果財產數額過大,比如首飾金器、奢侈包包等,法院會認為不宜歸納為個人生活用品,應予分割。
5因身體受傷獲得的賠償歸個人所有
醫療費比較好理解,而殘疾人生活補助費實際上只指工傷賠償、傷殘賠償金、商業保險給付等。由于這些費用均是對個人身體受傷的賠償,具有個人的人身屬性,屬于個人財產。
6婚前財產在婚后收益原則上共同所有
比如一方在婚前對公司投入資金,成為公司股東,婚后依舊參與公司經營,會被認定為婚后生產經營。那么婚后經營所得就是共同財產。也會導致不少婚姻問題,需要大家重視:
婚前投資的公司,是否要避免參與經營,是否要簽署婚前協議。尤其投資者對公司將來抱有風投、上市期待,婚前協議必須安排!
法定年齡不夠拿了結婚證后離婚,有兩種處理方式:
1、如果未生兒育女且無重大財產需求,可以向法院請求確認婚姻關系無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具有重婚、有禁止婚姻的親屬關系,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
2、目前若已達法定結婚年齡,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者向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的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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