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軌沒有證據怎么起訴離婚
老婆出軌沒有證據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離婚起訴狀;
(2)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
(3)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
(4)財產分割相關證據(房產證、存折、汽車、公司營業執照、股權比例證明和其他財產清單)。
2、訴訟離婚具體步驟:
(1)調查收集證據;
(2)寫離婚起訴書;
(3)帶齊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
(5)庭前詢問或開庭,如果案件復雜,可能需要開幾次庭,如果需要的,還可以進行補充證據;
(6)案件審結宣判,拿調解書或判決書。
3、起訴離婚時間:
訴訟離婚的法定時間為1至6個月,實踐中一般離婚案件的時間為1到3月。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起訴離婚沒有證據怎么辦?
起訴離婚沒有證據怎么辦?在生活中,很多人會問我,羅律師,我現在不想和我的配偶繼續生活下去了,我想離婚,可是我不知道該準備什么樣的證據,在法律上,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話,法院很可能不會判決離婚,所以,如果起訴離婚卻沒有證據,建議去尋求律師的幫助,律師會建議當事人該從哪些方面去搜集證據。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可包括以下這些:(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訴離婚財產沒有證明怎么辦
離婚沒有財產證明的,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協助調查證據材料,對于沒有委托律師的,在訴訟中法官不會主動調查,會要求當事人自行申報財產狀況,對于夫妻一方隱瞞財產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離婚財產糾紛如果沒有足夠證據,法院就無法支持相關的主張,只能駁回其訴訟請求。因此,需要盡力收集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的證據。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財產處理方式有如下兩種:
1.約定處理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訴訟處理
即對于無法協商一致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遵循下列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夫妻分割的財產一定是夫妻合法所得的個人財產,不能是國家財產。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起訴離婚沒有證據怎么辦
摘要:離婚的夫妻一般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一方想離婚,一方又不愿意,這時,就只能通過離婚訴訟,搜集感情破裂的證據了,那么,離婚訴訟中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有哪些呢?由小編為大家介紹。起訴離婚沒有證據怎么辦沒有證據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情況下,即使當事人沒證據,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因為起訴權是當事人擁有的一種訴訟處理權利。出示證據屬于法庭審理的內容,沒有證據只會影響審理結果,但是不會影響當事人行使訴訟的權利。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要進行調解。如果夫妻關系確實已破裂,那么法院可以準許離婚。
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要進行調解。如果夫妻關系確實已破裂,那么法院可以準許離婚。訴訟離婚的法定理由有下列情形: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起訴離婚證明證據有哪些證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①保證書、道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材料;
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③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做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④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電腦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電腦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均應先作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條件不允許也應當盡量自己固定保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著手機以其用數碼相機拍攝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⑤捉奸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
⑥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認定法律文書;
⑦證人證言;
⑧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共同場所出雙如對、攜手擁抱或進入房間等行為的錄像和照片等。
證明遭受家庭暴力①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過書,其中承認自己有家庭暴力行為;
②向婦聯等機構投訴的證據、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進行調解的證據;
③遭受家庭暴力后的報警記錄或詢問筆錄,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傷檢介紹信;
④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時到醫院就診,嚴重的要進行傷情、傷殘鑒定,并保存好診斷證明書、驗傷報告及傷殘鑒定書;
⑤有家人、鄰居等目擊證人的,可以勸說證人出庭作證或提起證人證言,最好協同證人到公證處進行證據公證;
⑥無過錯方事發當時留下視聽資料,如照片、錄像等。
證明虐待、遺棄家庭成員①遭受虐待、遺棄后的報警記錄或詢問筆錄;
②婦聯或居委會進行調解的調解記錄;
③因虐待或者遺棄導致的疾病或傷殘而由醫院出具的四診斷證明書、驗傷報告及傷殘鑒定書;
④對一方或雙方有虐待對方親屬的事實,鄰居等有關人員的證言。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①親屬、朋友、鄰居等證人證言或證明;
②所在單位、村委會或居委會對賭博或吸毒等行為的教育證明,如證人或證言;
③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或勞動教養委員會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
④司法機關作出的有罪判決書。
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①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協議;
②當地居委會的證明;
③所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證明;
④知道了解分居事實的房東或、鄰居親自作證或由其出具的證言;
⑤雙方的書信來往、錄音等證據,需要注意的是錄音談話要涉及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只要對方也承認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要和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
⑥分居期間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證明;
⑦分居期間一方在外打工而辦理的暫住證等。
另外,如一方當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間過夜,分居時效已經中斷的主張,對此事實,其應承擔舉證責任。
一方被宣告失蹤①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
②人民法院對一方失蹤的判決書。
其他情形①縣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診斷書;
②患有精神病人自述及有關知情人證言、婚后仍無感情的陳述;
③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決書或被判長期徒刑的判決書等。
離婚搜集證據文字好還是錄音好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證據主要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這么幾種。錄音屬于視聽資料的一種,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從證據學上講,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當事人舉證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視聽資料證據被當事人采用。比如,手機錄音,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而文字屬于書證的一種從形式上來講取決于它所采用的書面形式,從內容上而言取決于它所記載或表達的思想內涵與案情具有關聯性,有時能夠直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從證據角度本身,文字證據更優于錄音證據。
相關推薦: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