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期間可以結婚,但是要求大學生要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且男女雙方之間沒有禁止結婚的血緣關系。
大部分高校并不支持大學生領結婚加學分的政策,關于大學結婚證可以加學分,其實是一個誤傳。因為結婚證雖屬于國家認可的國家級證書,但與學業無關,也與加分政策要求的技術類證書不掛鉤,不符合相關政策說明。因此,我國絕大部分高校沒有大學生領結婚加學分的規定。
一般高校會將駕駛證、普通話二甲及以上證書、英語六級達到一定的分數等其他證書納入綜合素質測評分,評優評先的時候可以作為考核指標,但并沒有將這些證書納入可加學分的范疇。
學校能加學分的地方其實挺多的。例如學術論文類、體育活動類、發明創造類、自主創業類、相關資格證書、文學藝術類、科研成果類、見義勇為表彰類等等,總之,大學好好學習,基本是不用擔心學分問題的。
大學獲得學分的方法途徑:
你的必修課不可以掛科,一門課程修滿以后,以及在期末考試的時候也通過了,都是會獲得一定的學分的,如果你掛科或者是重修也要在這次機會通過考試。
學校里面在你上大學第二個學期學校會有一個選修課,每學期都要進行選一門課程進行網上上課,當你的課程看完以后再網上規定的時間內考試通過就可以獲得這門課程的選修分數。
參加學校里面的證書考試并且通過,如你參加計算機等級考試,當你的證書領取以后可以找到學校里面負責加學分老師解決。所以如果沒有足夠的學分可以在這里補充。
你可以在校考取駕照,這個學校也是會加學分的,不過考駕照比較貴,一般需要有些經濟實力的可以去哦。
大學生滿足結婚條件是能結婚的,結婚的條件包括:
1、男女雙方不得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2、男女雙方的婚姻狀態不能是已婚;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4、不是因為脅迫結婚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004年教育部發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不再限制在校大學生結婚,使在校大學生結婚違反校規成為歷史。在校大學生只要符合我國《民法典》規定的結婚條件,完全可以結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結婚時當事人出示證件、證明(外文證明須翻譯成中文)→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頒發《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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