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職工只要有生育的事實存在,就可以享受產假。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十五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需提供的證身份證、結婚證、出生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全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愿終身只生一個孩子的夫妻)。按照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享受產假和哺乳假,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嚴格扣除工資、福利、補貼和考勤獎金,不影響晉升、調整工資和計算工齡。相反,他們違反了國家勞動法,侵犯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他們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并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晚婚晚育的,具體延長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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