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內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結婚2年離婚彩禮是否要退,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返還的情形。分別是:
1、如果符合法定返還的情形,那么就有權請求配偶退還。法定返還彩禮的情形具體有: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后面兩種應該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如果不符合法定返還的情形,那么就無權請求配偶退還彩禮。
彩禮返還數額具體標準是多少
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減少的數額一般確定為彩禮總額的10%至50%之間。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
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彩禮返還糾紛中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往往令原告承擔舉證不能得風險,從而不能很好地維護其合法利益。
結婚兩年離婚女方不需要退彩禮錢相關規定如下:
1、一般情況下,結婚兩年后離婚彩禮不退回,因為彩禮在性質上屬于附條件的贈與,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給付彩禮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結婚兩年離婚了,財產怎么分配?
1、結婚兩年離婚的財產分配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平等均分,在夫妻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共同財產;
2、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分割,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財產數額,并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結婚兩年離婚小孩歸誰
1、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不是以結婚時間確定的。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除非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孩子可以隨父親生活;
2、雙方因為撫養權有爭議,法院一般會依法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來決定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3、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綜上所述,如果符合法定返還的情形,那么就有權請求配偶退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兩年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錢嗎
結婚兩年離婚,女方不需要退彩禮錢。只有存在以下三種情況,女方才需要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禮金是婚前給付的,并且給付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雙方雖然訂婚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兩人分手后婚約解除,按照法律規定,受贈人應當將受贈物返還給贈與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還訂婚禮金及財物,女方應當返還。若對方拒不返還,男方可以以婚約財產糾紛名義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不認定未彩禮的情形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性交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兩年了離婚需要返還彩禮錢嗎?
法律分析:男女離婚時候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3種:給付彩禮后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兩年了離婚要不要退彩禮錢
結婚兩年了離婚要不要退彩禮錢結婚兩年了離婚不要退彩禮錢。
關于彩禮返還法律有嚴格的規定,大致分一下三種情況:
1、如果只訂婚沒有結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
2、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不一致,視情況而定;
3、如果結婚時間超過一年,那么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不能返還。
彩禮如何返還,應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結婚的,原則上收受彩禮的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后已經結婚的,原則上不予返還,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當事人的返還請求。訂立男女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仍應保護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相關規定,雙方履行結婚登記手續表明雙方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如果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既沒有履行夫妻之間的實質權利義務,也無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則應當考慮此類案件的現實情況。因此,訂婚男女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仍然應得到法律的保護。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持。
【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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