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領結婚證需要以下手續: 1、準備材料,本人戶口證明、 居民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申請,男女雙方帶齊上述材料證件,共同到一方 戶口所在地 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3、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 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4、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 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法定條件,到婚姻登記機關(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合法的婚姻關系才能成立。
申請結婚登記,必須是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同時要求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親自到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不準許委托親友、父母、兄妹、律師和其他人代理進行申請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在遞交結婚申請登記申請時,必須出具下列證件的原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籍證明;二、由所在單 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書》;不在本區、本鄉(鎮)申請結婚的一方,其《婚姻狀況證明書》應在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蓋公章;三、由指定的醫療保健單位出具認可的、可以結婚的《婚前體檢證書》;四、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張。
男女雙方戶口均不在上海市,但其中一方的父母在本市有常住戶口的,可在父母所在地申請結婚,但必須出具能反映其父母子女關系的戶籍證明或者提供申請結婚當事人父母所在的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提供的能證明其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現役軍人的《婚姻狀況證明書》應由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提供,超期服役戰士和志愿兵在探親期間申請結婚,應由區、縣人民武裝部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書》。
公費出國人員申請結婚,《婚姻狀況證明書》應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出國人員培訓部或其派出單位出具。
自費留學人員申請結婚,《婚姻狀況證明書》應由:1、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在外國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書》;2、出國前已達婚齡的,還須開具原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書》。
公務、勞務出國或去港澳人員,除持本人護照外,還應持所在國家(地區)的我駐外使(領)館或我駐外機構、港澳工作機構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書》。出國前已達婚齡,還須出具原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書》。
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
相關文件
1、帶上戶口和身份證,值得注意的是,戶口本必須有關于整個家庭的信息,并且里面的印章和文字清晰有效。
2、您需要將單一證書的原件和兩者之間,沒有直接親屬關系的原始證明,帶到民政局相關文件。
3、如果再婚人員需要持有特別證明書離婚證書(或夫妻關系解散證明書)(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意:如果您持有初級法院的判決,您需要提供法院裁決有效的證據。
4、最近兩張2寸彩色照片的照片可提前拍或由民政局拍攝。
結婚證領取流程
領證流程
(1)初審。將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交由工作人員審查,回答結婚意向等問題。
(2)填表。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上填寫正確信息,并在聲明人處簽字、按手印。
(3)登記。工作人員審查完所有材料之后,就可以進行結婚登記了,并當場發結婚證。
領證條件
(1)兩人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
(2)結婚登記相關資料準備齊全。
(3)兩人均是自愿結婚,并且沒有配偶。
(4)夫妻雙方沒有直系血緣關系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緣關系。
注意事項
(1)婚姻登記機關必須是一方戶口所在地。
(2)領證的時候可以填寫免費婚檢表,最好去檢查。
(3)如果想要好看的結婚證照片,可以提前去攝影機構拍。
領結婚證要婚檢嗎?
現在每一個人都很重視優生優育,因此在結婚前選擇做婚檢變成了一種大眾趨勢。但其實在我國婚檢是采取自愿的原則的,也就是說即使在婚前沒有做婚檢,只要雙方都達到結婚登記的要求就可以領證結婚。對于達到結婚要求并且將要結婚的新人,在我國可以進行免費的婚檢,只要去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或者民政局進行申領即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免費婚檢有效期為結婚登記前三個月以及結婚登記后一個月。PS:結婚中重要的一環就是婚車,借用親戚朋友欠人情,建議在接親網婚車平臺租賃車隊,價格透明還實惠。領結婚證是一件意義非凡的大事,所以大家在去領結婚證之前一定要好好準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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