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關于婚姻的規定
1 、 婚姻家庭 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2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3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4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5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7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8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 結婚登記 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 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民法典關于結婚條件
結婚的必備條件:
1 、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2 、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 、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
4 、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民法典規定離婚的條件
協議離婚 ,要夫妻雙方自愿,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到時候可以選擇訴訟離婚或者是協議離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確認婚姻無效的程序是什么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無效作為一種法律制度,是專門用來解決違法結婚問題的。民法典中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是(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由此可見,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幾種,符合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最高法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已頒布,為解決婚姻家庭中的法律糾紛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據。小編在整理相關知識后為大家帶來2015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全文,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新婚姻法解釋三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了,對人民法院適用的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一條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了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該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新婚姻法解釋三。
第二條 當事人以兩人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兩人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條 夫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須證明予以證明,對方沒有相反證明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須證明予以證明,對方沒有相反證明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
第三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兩人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孩子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孩子請求支付撫養費的,婚姻法解釋三,人民法院應該予支持。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婦共同資產或者偽造夫婦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婦共同資產利益行為的;
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對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五條 夫婦一方個人資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該認定為夫婦共同資產。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送與對方,贈送與方在贈送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送與,對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了處理。
第七條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孩子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孩子名下的,可以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項的規定了,視為只對自己孩子一方的贈送與,該不動產應該認定為夫婦一方的個人資產。
由兩人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孩子名下的,該不動產可以認定為兩人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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